积极就业 “自救”之路
    2008-05-30    安徽 张传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昨日清晨,都江堰滨河小区的受灾群众安置点内人来人往,来自全国各地的约30家企业在这里开展现场招聘会,提供1300个岗位。分布在都江堰各地的灾区群众一早赶了过来,全天人数估计上万。(5月29日《扬子晚报》)

  妥善安置灾民就业,也是一种救灾。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造成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与此同时,近来仅都江堰,就有300家企业前去招聘员工。然而,报道里却说,招聘现场有一家深圳家政公司,前来应聘者并不多。一位求职者停留了很久还是离开了,她表示,工资倒还诱人,但不愿离开都江堰。可见,受灾群众就业,也存在着积极正确疏导的问题;“他救”之际,我们更希望灾区同胞们积极主动地“自救”。
  大震之后,灾区同胞们经历了这场悲欢离合之后,很多人眷恋故土,也在情理之中;不过, 既然“大难尚存”,我们还得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明天的幸福生活,自强不息。
  大震之后,百废待兴。灾区同胞们一定会开动脑筋在当地寻找就业机会,有田种的种田,有工做的做工,能经商的经商,能做些小手艺的做些小手艺,一句话,有劳动能力的,决不闲在家“等、靠、要”。
  毕竟,这场大震,许多农田、商业门面、工矿企业被夷为平地;即便政府提供一些“救灾性”的工作岗位,那也是暂时的。灾区不可能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所以,大灾之后,更多的灾区同胞应该擦干泪水,挺起腰板,走出去,或务工,或经商,“跌倒了再爬起来”。这种“走出去”是一种“自救”,更是一种可贵的“自强不息”。
  灾民的“就业自救”之路是异常艰辛的,需要各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大凡就业的受灾群众,政府给予他们的“救灾待遇”不能少;与此同时,一方面,灾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信息等相关服务,提供相关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对于持有“灾民证明”而外出打工的,劳务输入地区政府和企业应该对他们的工资、生活保障诸方面“高看一眼”,因为“帮助一人就业,等于救助了他们的全家”。抗震救灾是一场“持久战”,我们更希望看到那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将“爱的奉献”融入援助灾民就业活动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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