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价拖车政府不能袖手旁观
    2008-02-20    作者:侯文学    来源:新京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一辆货车因故障坏在北京的北苑路上,被巡逻的交通队发现,并拨打了拖车公司电话。该公司拖车36公里,收费14600元,经讨价还价收了9000元。对此,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拖车费不在定价范围内,车主可拒绝拖车。

  这种说法令人难以认同。政府也具有市场监管的职能,包括进行价格干预。对垄断行业、企业,这种干预更有其必要性。以拖车公司为例,有些问题必须要搞清楚,例如办这样的公司政策门槛有多高,是否有一定政府背景和实力的人才能办。因为拖车36公里要价14600元,且经过讨价还价抹掉5600元,其暴利可见一斑。车主杨先生苦笑着说:“这拖车费价格高得也太离谱了!”
  近日召开的河北省政协会议上,几位政协委员说,必须制止高速公路车辆施救“天价”乱收费现象,制定收费标准,规范市场。也有人建议,根本之策,是将拖车作为一种公共行政服务,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由财政拨付支出,不再由广大车主承担,或者引入市场机制,不能让个别公司垄断而牟取暴利。看来,天价拖车费、施救费问题,各级政府应该作为一个议题认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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