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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2月16日由国务院公布。条例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度,规定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倍支付报酬。对此网友们表示赞同,同时又提出带薪休假要“名分”更要得实惠的诉求。
网友观点
●带薪休假不能“纸上谈兵”,必须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并且在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取得共识。现实中,资方处于强势地位,且薪酬采用浮动制,如果资方不能接受并支持带薪休假,那么员工的休假很难落实,“3倍报酬”也难以得到保障,劳方还可能面临其他隐性损失的风险。 ●带薪休假的规定非常好,体现了政府的民生关怀。关键是相关部门怎样监督到位,保证带薪休假的落实。各级政府应加大执行力度,千万不要让劳动者们空欢喜一场。 ●国家应出台强制执行、投诉举报等配套措施,对于不落实政策的企业除严惩单位外,也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一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