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番薯”给谁吃
    2007-12-17    王炜    来源:人民日报
    限价房被比作“番薯”,但它毕竟是可能带来暴利的“番薯”。有钱人完全可以一边吃着鱼翅,一边把“番薯”装进口袋,再把它变成利润。政府部门应当严格监管,避免限价房成为寻租者的新目标。  
    广州老百姓翘首企盼的首批限价房本月即将面市,与之配套的《广州市限价商品房住宅销售管理办法》却让老百姓有些失望,因为《办法》没有对购买者的收入作任何限制。他们担心,如果高收入者都能随便买限价房,那普通市民怎么办?
    老百姓的担心并非多余。之前被中低收入者寄予厚望的经济适用房就曾走到了“开名车住经济适用房”的路上。
    反思经济适用房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早期销售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政府没有进行严格监管,开发商稍玩一点猫儿腻,就可以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关系户”。二是对购买对象的资格、尤其是收入水平缺少严格限制。当年,到单位的财务处随便开张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证明就可以去买经济适用房,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有钱人甚至可以花钱雇上几十个民工去通宵排号。
    最终,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整层整层地落入了有钱人和“关系户”的口袋,真正需要的老百姓却望尘莫及。从经济适用房的情况看,人们难免担心限价房出现类似问题。
    面对百姓的质疑,广州市的相关官员曾指出,限价房虽然价格较低,但户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而且上市交易受到严格限制,对高收入者缺乏吸引力,并且称“如果有钱人真的不吃鱼翅要来吃番薯,我们不能说偏不卖给他番薯。”这样的思路更让老百姓忧虑。
    从理论上讲,商品房的销售应该遵循愿买愿卖的市场原则,不应该对什么人关上大门。限价房虽然也具有商品房的属性,但其之所以价格低,是因为政府减免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和配套税费,实际上是政府进行了投入,更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在目前限价房僧多粥少、供求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供应给最需要的家庭,让政府的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用。
    此外,限价房虽然只是“番薯”,但它毕竟一般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三成左右,是可能带来暴利的“番薯”。有钱人完全可以一边吃着鱼翅,一边把“番薯”装进口袋,再想办法把它变成利润。而对大多数普通市民来说,他们如果吃不上这个“番薯”,可就要“饿肚子”了。所以,政府部门还是应当对销售进行严格监督,保证不同收入者公平竞买,避免限价房成为寻租者的乐园。
    好制度一定要执行好。未雨绸缪的预防永远比亡羊补牢的追究更有效,尽管限价房的目标群体——“中等收入者”这一概念尚难明确界定,政府部门仍然有责任为限价房设计一套公平合理的销售管理制度,让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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