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的每一步都应公开透明
    2007-12-04    作者:魏也    来源:上海证券报

  虽然争论旷日持久的新医改方案仍未出台,但其配套政策已经相继出台。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全国10家药品定点生产厂家,及第一批18种“定点处方药”的最高零售价。民众对于10家定点生产厂家的选择争议激烈。
  我国的医疗改革已经进行了多次,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为什么?其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于相关改革方案的酝酿、讨论、论证、决策等程序不透明,导致医疗改革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暗箱操作,这种状况很容易被相关既得利益者所操纵。
  因此,此次医疗改革,必须接受之前的教训,每走一步都应该做到公开和透明,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但是,从目前的进展来看,有关部门的做法并不令人乐观。以药品“定点生产”厂家的选择为例,它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着程序上的瑕疵。
  其一,决策过程不透明。为什么选择这10家企业?选择的标准是什么?根据什么来评定?日后是否会有变动?外界一概不知,所有企业都由有关部门“钦点”。其二,选择的定点药品生产厂家太少。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各类药厂就已经达到6400家,在如此之多的药品生产企业中,仅选择其中的10家作为定点生产厂家服务于全国民众,显得过于集中。
  药品“定点生产”厂家的选择,不仅牵涉到几千个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更是牵涉到全国民众的利益,如果“定点生产”厂家的选择不公开,没有一个高度量化的具体标准,完全由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好恶作出决定,那么,就容易导致三个方面的弊端。其一,导致权力寻租,滋生出广遭诟病的腐败——这也是我国医疗领域的一个顽疾。其二,由于选择公平性的丧失,对其他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其三,不利于药品价格的降低。
  有关部门“钦点”“定点生产”厂家的做法,实际上等于在一个最重要的环节上排挤了竞争。由于竞争局面难于形成,通过竞争降低药价的几率大大降低。虽然,有关部门可以自行对药品进行定价,防止药品偏离成本太远,但由于定点药厂数量少,实际上赋予了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一定的垄断特权,一旦这些企业以成本上涨为由要求提高价格,有关部门是坚持还是妥协?如果妥协,只要有第一次妥协,就会有第二次;如果有关部门坚持己见,就可能发生药品短缺问题。如此一来,药品价格可能失控。
  笔者担心,如果医疗改革的初始阶段,就出现如此不透明的操作,一旦形成“惯例”,将给医疗改革方案的最终选择造成影响。
  医疗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和民主,这是确保医疗改革得到民众支持并且符合我国国情的最重要前提。
  仍以“定点生产”厂家的选择为例,即使定点生产,也必须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首先由有关部门制定出具体的标准,然后,由相关企业根据这些标准参与竞争,然后再通过公开的程序,最好以民众投票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选出合适的定点生产企业,这样,才能使药品企业的选择得到更多人的满意,也才能避免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在药品生产企业选择中发挥“威力”。
  并且,“定点生产”的药品也应该有一定的选择性,比如,对于短缺类药品或民众需求量大的药品定点生产等等。
  医疗改革事关全国民众的福祉,有关部门在推出配套政策的时候,只有严格坚持十七大确立的基本原则,保持医疗改革决策的透明和民主,通过集思广益,才能使相关方案更加符合民众的期许。

(作者系华东师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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