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在访问新加坡期间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应主要针对“中产阶级”后,建设部已着手对《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再度修订,预计年底之前应有结果。(12月3日《新快报》)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经反复调整,开始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要不是温总理的这次纠偏,恐怕中等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依然望尘莫及。因为不管是12月1日七部委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还是各地出台的规定,都把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者继续被住房保障政策忽略。 笔者之所以认为温总理关于“经济适用房应主要针对‘中产阶级’”是一次纠偏,是因为经济适用房面临着中等收入者买不到、低收入者买不起的尴尬。显然,以往的经济适用房是“上错花轿嫁错郎”了,导致的结果是,低收入者变成了经济适用房的“房奴”,中等收入者变成了商品房的“房奴”。中国“房奴”为什么这么多,恐怕与房子供应对象错位有关。 现在,经济适用房如果针对中等收入者,就意味着不仅经济适用房在现有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大供应,而且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只能由廉租房独自承担,也意味着廉租房更要加大供应。然而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各归其位,必然要过以下关口: 第一关:如何有效供应?从以往纸上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来看,经济适用房专供中等收入者的政策落实同样会遭遇诸多坎坷。虽然现在从建设部到地方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机构,而且相关制度建设相比之前也完善许多,但经济适用房专供中等收入者,就意味着在以前的基础上要增加数十倍的供应量,因为中等收入者占人口的大多数。根据现在一些城市的保障房规划来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保障房的缺口显而易见。 第二关:如何调动地方积极性?以廉租房建设制度为例,从1999年起中央就要求落实,建设部三令五申督促,但到今年6月底,还有11%的城市交白卷。廉租房的建设制度尚且如此,那么当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同时向地方政府要供应量的时候,地方政府各种搪塞的理由就会出现。 第三关:如何把好“准入”和“准出”关?高收入者、特权群体占据经济适用房,以及房子和房号被倒卖,这些都已经不算什么新闻。当占人口大多数的中等收入者同时申请经济适用房时,如何把好“准入”关就成了个大问题。就拿北京“陶然亭模式”来说,70多人四个月只围绕180户经适房申请人工作,这在其他城市不一定能做到,对地方政府的人力和财力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因此,笔者认为经济适用房专供中等收入者虽然是“上对花轿嫁对郎”了,也能与廉租房、限价房无缝对接,但“嫁娶”的过程却十分艰辛,不仅要求制度健全,更要监督、问责到位。上月末,一项调查显示,87.4%的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最该面向中等和中低收入者,可见中等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是多么焦渴,制度完善和落实已是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