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矿难非要“李毅中着急”才行吗?
    2007-11-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闻看点

  据《工人日报》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再次质疑:“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对此,网友提出,必须把幕后的“保护神”揪出来,对相关人员从重处罚,否则难平民愤。

  网友观点

  ●对国务院关注并亲自抓的事情都如此推诿,说明政令不通!地方上有关人员哪来这么大的胆子?法律在强权的面前显得那样苍白无奈,必须杜绝官商利益的相互勾结,建议异地审判。
  ●这是典型的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是对公民生命尊严的极度漠视。一旦触及到自己的要害,神圣的法律在利益群体面前就成了一条“松紧带”。对罪犯的宽宥就是对无辜者的残忍。一定要严查到底,把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否则矿难的悲剧还会发生。
  ●我国安全方面的文件下了不少,检查也很多,中央分管安全的领导更是喊破了嗓子,熬红了眼睛,但为什么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就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呢?关键是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领导遇到红线就绕着走,打擦边球,欺上瞒下。
  ●腐败问题根深蒂固、由来已久,李局长的“急”并不能一下子解决根本问题。中央要下决心对干部、司法队伍进行严厉整肃,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必须狠下重手,从制度、源头上治理才能奏效。

(网友观点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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