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应与物价联动
    2007-11-30    河南 王攀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针对物价问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稳定市场供应和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会议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并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11月15日央视《第一时间》)

  按国务院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10月14日在《人民日报》刊文指出,1994年至2004年3月,全国31个省(区、市)累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7次,每个省份平均调整3.8次左右。也就是说,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十年还不到四次。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因素。其中,物价变动显然是一个动态因素。作为社会经济形势的一个反应,它通常不是以年为单位,而是月月有变,甚至日日不同。面对物价每月都有可能出现的变动,而以物价变动为参考依据的最低工资标准,却是以年为调整期限,显然并不能及时缓解低收入人群面对的物价上涨压力。因此,应当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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