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为何没人征收闲置费
    2007-11-29    作者:吴杭民    来源:中国青年报

  记者从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深圳已清理已批未建地738宗,约2026万平方米,收回使用权27宗,面积约87万平方米。此外,据深圳国土部门表示,年内将落实土地闲置费的征收。(《重庆晨报》11月28日)

  说老实话,这条题为《深圳将于年内开征土地闲置费》的新闻,让我大吃一惊。8年前颁布的国土资源部第五号令,就明确规定了闲置土地要征收土地闲置费,为何漫长几年后,才开始征收呢?
  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1999年4月28日发布并施行的国土资源部第五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可见,开征土地闲置费,主管部门早已白纸黑字加以明确,可为何到现在才想到开征呢?报道称,今年5月15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不久后就制定了《深圳市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本月8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深圳市闲置费的征收标准及程序——这样的管理效率,的确让人看不懂了。
  近几年,各地房价飞涨让百姓“望房兴叹”,这和一些房产开发商囤积土地和捂盘惜售等有着极为密切的“瓜葛”,而其中,有关部门对闲置囤积土地行为的姑息迁就,无疑是“罪责”难逃。具体到开征土地闲置费这一管理手段,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千呼百唤才出来”,这可乐坏了那些房地产大佬,房价飞涨,咱晚一天开盘,就多无数利润,何乐而不为呢?或许,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措施年年出台却收效甚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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