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举报人
    2007-11-02    湖北 叶祝颐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铁十一局的施工工地使用不合格的粉煤灰,被人举报,被举报“制造”粉煤灰的单位,得到了举报信复印件后,悬红300万元买举报人张某的命,举报人被迫浪迹天涯,有家难回(7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因向检察院实名举报湖南省政协委员杨志翔,假按揭骗取银行资金和侵占国有资产等犯罪行为,举报人金刚被杨志翔雇来的三名凶手在闹市街头,连砍十五刀。导致终身残废(6月24日《新湘报》)。

  由于对举报人缺乏必要的保护,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一再上演。如果举报人的生存权利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即使大家都怀有一颗正义的心,以后谁还敢冒险举报问题呢?
  在这方面,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值得借鉴。证人保护项目是美国检控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保护的执行办公室叫做马歇尔办公室,因而被称为“马歇尔项目”。被马歇尔办公室确认后,被保护的人立即进入新的住地,作为回报,被保护的人可以得到工作机会、合理住房、平均6万美元的经济资助、变化了的证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料、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帮助,等等。而且马歇尔办公室还对高危人群实行24小时保护。在这样严密的保护制度下,美国公民才愿意出庭作证,大胆举报犯罪问题与不良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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