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住“干部超生”这股歪风
    2007-09-28    四川 文仕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监察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出通知,通知提出,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中新社电稿)。

  “干部超生不得任用”这一规定传达出的一个重要信息:遵守计生政策应成提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既然自觉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那么,党员、干部就应当带头模范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干部超生不得任用”这一规定切中时弊,很有针对性。时下,超生队伍中不乏名人和富人,也有不少是党员和干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干部超生不得任用”这一规定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超生不仅仅有棒喝作用,它的利害关系更在于动真格。从而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超生具有很大的遏止力。现在要做的就是各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举报审查制度,切实执行此规定,刹住“干部超生”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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