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学位门”的启示
    2007-09-07    江苏 陈文祥    来源:经济参考报

  韩国政府将对所有公务员文凭展开检查,以应对一连串学历造假丑闻造成的不良影响。(8月31日新华网)

  韩国检察机关发现15名公众人物在大学文凭上造假,对全国逾6.3万名公务员背景资料彻底检查。
  对素来重视教育背景的韩国而言,较真“学位门”是正常之为,更是职责所在!而在中国“学位”造假早已泛滥成灾!
  教育部一位官员日前估计说,全国有50万至60万人持大专以上学历假文凭。在有些地方,一些专门从事贩卖假文凭的团伙甚至成立了“有限公司”。  “学位门”在中国果真是不治之症吗?未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论》中有针对制贩假证犯罪的解释,制贩假证者所触犯法律主要有: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贩卖、伪造假文凭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对于伪造假文凭者,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明知是假文凭而购买的,以共犯论处。可时至今日,中国有几个因“学位门”而被查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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