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不该有地域界限
    2007-08-16    作者:子在渊    来源:广州日报

  昨天上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情况。据介绍,2007年选择了79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在谈到医保异地报销问题时,胡晓义介绍说,有关医疗保险联网管理的规划已经开始,目前正试图从技术上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8月15日新华网)。

  在全国79个大城市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其目的不外是最大程度覆盖城镇所有居民,以形成“人人有医保”的完善保障机制。基于此,试点原则坚持“低水平起步”、“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等,无疑都将有助于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现在的医保依然停留于地域的条块分割中,这座城市的医保与其他城市的医保基本上处于完全隔绝的状态,这样就出现了“人流动而医保原地不动”的两分情形,不但给众多参保人员带来不便,从长远看,更不利于社会保障的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44亿老年人,其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00多万,随着这些人当中有一些异地安置或者居住,确实带来了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但有问题必须正视,而不能以“经济发展的差异大,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和筹资的水平差异也非常大”为借口,拖延医保的异地报销。
  事实上,实现医保的异地报销关键在于制度上,而不是在于技术上。以一个统一的制度来实现医保的全国联网,从技术上很容易解决,但必须要有个制度支撑。只有在制度上实现全国统一了,才能彻底解决医保的异地报销问题。因而,医保“实现全国各地统一标准、统一报销还有难度”不能成为托辞,而应有所行动,且行动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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