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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夏天空调不得低于26℃,是指国务院法制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一则规定:国家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夏季空调温度定得高点,能节约电力。在这个意义上,条例的规定无疑是有必要的,问题是法规如何落实,如何监督检查。当年发文件规定接待用餐,一律三菜一汤,用四个菜或者五个菜就是违规。但文件却规范不了用什么原料做菜,以及汤和菜的分量,而且,饭钱都与食客自己的腰包无关,这就注定了执行三菜一汤时可以与规定原意相悖。 在一片拥护声中,我对26℃的规定能多大程度实现节能的立法原意,同样表示怀疑。在技术角度,空调空间环境内各处温度不相同,究竟温度测点置于何处,才是法规裁判的温度,这里文章很多,也很深奥;其次,公共建筑温度检测的仪器精度误差正负0.5℃是很正常的,好比高速公路规定最高时速100KM,你的车开到105KM/小时,警察还不给你开罚单,也是考虑到车速表的误差。检查和监督26℃的可行性不高,行政成本却很高。 条例中所规范的“公共建筑”,包括了办公建筑(如机关团体、政府部门办公室)、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建筑,以及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最需要规范的,是那些非经营性机构的办公建筑,好比三菜一汤,饭钱不是这些部门私人口袋里掏出来,一年电费开支多少,是公共财政列支,不仅与一般工作人员无关,也与部门领导的腰包无关。所以,换个思维模式,规范26℃,还不如规范电费支出与责任人员的利益关系有效。 公共建筑节能是一个很广阔的领域。现在南方很多酒店、宾馆,老板找节能工程公司对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改造后的空调系统,都能节省20%以上的电耗,改造的投资回收期也不长。老板是会算账的,省钱就是赚钱,不必用条文去规范他,也不用你去宣讲节能绿色环保的宏大意义,因为,多交电费等于在老板腰包上挖个洞。最近,还看到过某企业老板在电负荷高峰时,关掉办公室空调开电扇的新闻,说明老板心目中对节能省钱比26℃更在乎。即使是在医院这样的单位,我也曾经发现有护工逐层逐间地检查空调房门窗是否关好,嘴里还不停唠叨医院电费太高了。 设法盯住机关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大楼的每天每月每年的电费开支,一定比盯住26℃更有成效,还能把灯光工程和长明灯长流水统统承包。从立法原意出发,既然政府官员有不坐小车坐公交车的选择,也可以有关空调吹电扇彻底“架空”26℃的选择。看来26℃这个标准,不可夸大其功效,从技术上落实建筑物节能和空调系统改造,从制度上落实建筑物能源消耗与建筑物里面的人的利害挂钩,才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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