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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反腐败机构,并顽强地坚持下去,拿出效果,是民心所在——百姓拭目以待。
●形成人民群众监督的正常渠道,并保护好人民群众监督的热情,这是关键。自己监督自己,官官相互,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成立多少机构也都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从名字上看,“预防腐败局”不如“反腐败局”。大量公开的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腐败行为,经过多少年来的治理仍愈演愈烈,时至今日还需要“预防”吗?而隐蔽的如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等腐败同样不是“预防”所能解决的。无论对公开的腐败还是隐蔽的腐败,只有坚持不懈地“打击”才能发挥真正的“预防”和警示作用。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廉政公署,对搞腐败的任何人能起到一定监督作用。因刑事会判坐牢的谁敢去自投罗网?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组织有党章程,根除腐败必须有防腐败的廉政机构。看谁日后有胆量向防腐败的廉政机构挑战! ●真切希望新成立的机构能体现预防二字,因为以前的各种机构都是事后查处,如同洪水来了才想办法封堵一样。所以,如果真的在预防上面起到作用,我认为可以设立这个机构,从源头上,从各种制度、法规上预防腐败!
●中央电视台曾经播放的《香港纪律部队在行动——香港廉暑》纪录片对国内的反腐败很有借鉴价值。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组建,应该在反腐败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首先要明确惩治是预防的第一要务,没有惩治就枉谈预防。只有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才能震慑和遏止腐败的孳生和蔓延。 ●根除腐败必须要有制度的创新!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先进的政治科学制度和先进的政党政治,要创建一个清廉勤政的吏治环境是困难的,要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也是不可能的。 ●制度是不少了,关键是领导干部如何去执行。依中国目前的反腐败形势,应着力加大惩治的力度,更多地抓一些反面典型,绝不手软,这比别的教育形式都有效。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有些肆无忌惮,关键是被惩治的官员太少,而漏网的太多! ●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建立是大好事,希望能有力、公正、独立地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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