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资委日前出台《关于规范监管企业车辆购置与管理的意见》,以加强规范监管企业的职务消费。《意见》规定,任同一职务期间5年不得换车,单车价格控制在25万元以内……各市属国企新增、报废车辆一律向监管部门“报盘”。(《华西都市报》)
社会上,一些国企老总“屁股底下一座楼”、出国“考察”的迎送的车队堪比总统的现象并不鲜见。从规范国企职务消费的角度来看,成都国资委此举的意义当然是积极的。但是我们却不能不看到,由于在主管部门与国企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监管鞭长莫及等问题,《意见》的落实效果难以令人期待。 笔者在一家国企的办公室工作多年,目睹过国企在配车、用车上的复杂与腐败。可以说,“限价25万元,5年内不得换车”之类的规定,在企业看来几乎就是“稻草人”。因为很多职务消费,根本就不是通过专用资金、专门渠道获得的。 笔者以为,从保证效果的角度出发,国企公车的配备、使用,就应该在一定原则的指导下,实行动态、公开式监管,对一些复杂的变通违规,应该有相应的“视同”认定。而不是设上一个限额,再来个内部循环式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就完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