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2007-05-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5月15日,陕西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要为那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落实“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他说,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当地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计划。要增加投入,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物质保障能力。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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