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诚可贵 竞争价更高
    2007-05-18    胡天翼(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来源:新京报

  除了国家对管网价格进行严格监管之外,还应放开井口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通过上下游引入充分竞争来有效消解价格上涨的速度和幅度。
  继去年国家发改委在成都举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并最终为国内油改定下基调之后,近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在成都举办研讨会。会议透出一个重要信息:今后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是先商品化、后市场化,最终目标要与原油价格接轨。(上海证券报5月16日)

  天然气价格机制一直为业界所诟病。但我国现行天然气井口价格明显低于同等热值的原油、液化气价格也是不争的事实。按热值当量测算,目前天然气价格仅为原油价格的30%左右,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天然气与原油比价通常在0.84至1.21之间。国家发改委最近一次上调国内天然气出厂价是在2005年12月,将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150元,平均涨幅达到10%,但是依旧没有达到其理应达到的价格水平。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中国商品的价格改革逐步到位。但是,能源尤其是天然气还尚未朝真正意义的商品道路上演进———除了上述与其他能源品种之间的比价不合理之外,在天然气价格领域,我国依旧保留对化肥用天然气的国家计划价格。
  实际上,能源价格机制在能源供需平衡中居于重要乃至核心地位。中国能源供需平衡的彻底解决,必须从重塑微观动力机制入手。这种微观动力机制的传导路径,是通过能源投入和非能源投入之间的比价,以及其相互间的替代弹性对于能源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产生影响而最终实现的。
  一般地讲,能源的替代弹性越大,能源消费主体对于能源价格改革的敏感性越强,其用非能源投入要素来替代能源投入要素的积极性就越强,因而形成的节能效应就越强。
  经验研究也一再表明,能源价格政策对于能源消费具有重要影响。实际上,从世界两次石油危机来看,节能产业和节能设备大发展是高油价“逼”出来的。据世界银行测算:能源使用量降低,55%归功于价格调整的效果,17%是研究和开发的结果。
  我国能源工业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能源供应始终成为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掣肘。据《2007中国能源发展报告》蓝皮书预计,未来15年中国天然气需求呈爆炸式增长,预计到2010年天然气的供求缺口将达到200亿立方米以上,而到2020年天然气供求缺口将达到1000亿立方米。如果不能尽快理顺天然气定价机制,三大石油公司开采气田的积极性自然会受到影响。
  当然,特定群体的消费利益也是改革需要兼顾的目标之一。比如,化肥用天然气在变国家计划指导价为市场化价格之后,可以对农民进行实际的生产资料补贴。实际上,化肥用天然气此前虽然降低了化肥厂的生产成本,但是对中国化肥价格的影响不大,农民因此从中享受到的直接利益始终不太明显。
  因此,借鉴对农户购买大型农机具进行直接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对农户购买化肥进行直补,不失为能源领域市场化进程中有效的帕累托改进。
  在城市燃气领域,在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的前提下,应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具体制度设计上,除了国家对管网价格进行严格监管之外,还应放开井口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通过上下游引入充分竞争来有效消解价格上涨的速度和幅度,实现上、中、下游价格的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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