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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摘自新华网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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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存钱是低收入群体的惟一保障,而富人的投资渠道广泛,因此,利息税纯属“劫贫济富”。 ◆
征利息税应该有个界限,从五万元或者十万元起。现在存款都是实名制,难道还不好区分吗? ◆
说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功能很令人存疑,现在真正富人又有几个人是把主要财富以货币形式存银行?现在真正把养命钱(养老/住房/子女教育)存银行的主要是一些中低收入的居民。本来现在的利息已低于物价的增幅,还要扣出利息税,这对广大的中低收入的居民何来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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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钱的主儿都把钱投到房产、股票、基金等等上面去了,留在银行的不过是几个应急的钱罢了,都是要应付三座大山(教育、医疗、养老)、维持基本生活的、真正的救命钱,坚决支持取消利息税! ◆
我的意见征与不征都可以,但目前的利息税太高了。 ◆
银行存款包括企业存款和个人存款,以企业存款的形式存在是不用交纳利息税的。既然是富人,大多数都有企业和公司,他们是不需要交纳利息税的。 ◆
利息税应该取消;若收,应设定额度,如存款额多少元以上收税。 ◆
收取利息税在一定程度上当然可以刺激消费,增加财政收入,但中国人向来有储钱养老的习惯,因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想存钱养老都收税! ◆
富人的存款多,所以富人要缴税的绝对值就很大。所以,取消利息税得宜最大的是富人而不是什么低收入人群。 ◆
既然所得税有不同征收档次,那么利息税怎能一刀切! ◆
如果真想劫富济贫,我以为尽早开征物业税倒不失是一个好的办法,而且对打击炒楼、降低楼价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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