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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本报记者:王学江 廖君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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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数所高校领导腐败案被媒体曝光,教书育人的管理、实施者成为阶下囚,其腐败金额之大,违法违纪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前所未见。 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武汉大学原网络教育学院院长郭学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原副院长刘其泰……,他们都是利用长期分管基建、招投标、招生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学生家长、建筑商、承包商的贿赂,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教育经费来源日益广泛,办学形式多样化,学校各级领导手中可支配的权力越来越大,缺少监督的权力成为高校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李泽霖、陈少岚、李金和等人,作为学校领导,长期分管基建、招投标、招生工作,已经在部门内扶植起一批自己的队伍,将决定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这就造成用什么教材、买什么教学设备,基建招标,可以不顾教学发展,不问师生意见,公开竞标成过场,由他们说了算。如此一来,谁送的礼“大”,学校的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就进了谁的腰包。 监督的缺失更给高校腐败提供了滋生的便利。湖北出现腐败案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要啥有啥”,招标采购程序也“样样齐备”。可是空有制度,空有监督的口号,没有实际行动也是枉然。高校虽然也有纪检部门,却被虚置,纪检部门领导的工作也往往停留在参加会议等形式上。李金和、刘其泰、陈少岚等人在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等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过程中,能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是明证。 对于教育部所属高校,湖北省“管不了它的帽子,也管不了它的票子”。湖北省属高校,因为高校经费来源的多渠道,有大量经费不经过国库集中支付这一关,省里也难以管理,群众和媒体监督也只能在腐败案查处、公布后,高校成了一个难管、无管的“桃源”,没有监督,仅靠自查自纠,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权利集中化、缺少监督、管理内部化,种种因素叠加,怎能不为腐败埋下病根。时至今日,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一方面各高校贷款发展,负债累累,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部分校官权力集中,缺乏监管,贪渎之辈层出不穷。 令人欣喜的是,不久前,教育部发布公告,要求部属高校领导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这或许可以成为防范高校腐败建章立制的良好开端。 除了上制度监督外,还应该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让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暴露于公众之下,通过舆论压力,让他们无处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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