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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深圳有药店帮医保卡用户先买药,再把药品退回药房兑现医保卡内现金,受到相关部门查处。 这一现象其实并非深圳独有。最近有报道说,在长春市的许多医院、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内,“医保卡换现金”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据了解,在当地,只要拿100元钱的药品就可以换到70元左右现金。 医保卡功能的扭曲,当然可以说与部分市民觉悟不高、个别药店惟利是图有关。不过,医保卡遭遇的这一问题,还不能从病人、药店的道德品行去找原因。在笔者看来,先有医保卡的设计漏洞,才有钻漏洞的药店和患者。 在现有的医保卡设计中,每个月会有一笔钱存进我们的医保卡,这笔钱来源于我们医保费中的一部分,设计的意图是供人们在看门诊和买药的时候灵活方便地使用。为了避免人们把这点钱取出去,这卡上的钱不能直接取现,而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 但是,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这累积在医保卡上的钱不用白不用,如果真等到自己得了比较大的疾病,需要住院了,这医保卡上的钱也就会用掉,然后才会有另外的保险报销。这一制度设计的结果是,只要人们有一点私心,就会尽量用掉卡上的“积蓄”,反正等到大病来临也有报销,为什么不提前用掉卡上的钱呢?于是,人们要么在平时就多买药,不管自己是否用得上,说得好听是未雨绸缪,说得不好就是滥用医药资源、滥用医保资源,也可能造成药物滥用等方面的社会问题。 而一些心思更加活络的人可能就要把医保卡上的钱用来购买一些保健品。一些药店为了做生意,也投其所好,通过做假账,把非医保目录的药品,甚至日用品卖给医保卡客户。而让医保卡客户直接买药品再退回的情况,就等于是明目张胆地套取医保卡内的现金。 这一问题可以说自从社会医疗保险实施以来就出现了,虽然也可能通过检查发现一些问题,但药店同客户之间的这种交易,两厢情愿,是很难调查取证的。而且,即使出现这类情况,也往往难以追究医保卡用户,因为这如何使用卡上的累积金,也没有清晰的规定和惩罚性条款。既然没有禁止,那么,用户想办法用掉卡上的钱,追究也就缺乏依据了。 要克服医保卡设计上的这一漏洞,首先要重新定位社会医疗保险的功能,究竟是保障市民抵御大病重病的经济风险呢,还是保障最一般的疾病花费?也许,在过去保险知识贫乏、保险意识淡薄、甚至人们对保险存在很多误解的时期,原来的设计体现了一种合乎人性的安排。到现在,人们的保障意识更明确,商业保险也非常广泛地渗透到生活中的情况下,相信更多的人希望我们的医疗保障集中在重大疾病上。那么,我们就可以考虑不要给医保卡存现金,把这部分资金节省下来,为重大疾病提供更多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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