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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8 作者:慕毅飞 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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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2月27日《今日安报》)。此举的目的,无疑旨在给农民工创造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其用意甚善。不过,从实质意义看,这样做未必会有好的效果。就农民工目前的状态而言,我主张还是不要给“农民工”更换称呼。 农民工亟须改变的是待遇,而不是称谓。如果以为称谓一变万事大吉,那肯定是太天真了。读一读鲁迅的《一件小事》、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不难发现,“工人”一词也曾是受苦受难、没有地位、备受歧视的社会角色。只是后来翻身做了主人,劳动条件改变了,生活待遇改善了,社会地位提高了,工人虽然还叫“工人”,原本带有的歧视色彩却悄然改变了。现在就农民工而言,需要舆论监督、需要社会关怀、需要政府重视、需要法规支持、需要人大代表来呼吁的,同样是如何从劳动条件、生活待遇与社会地位的改善与提高着手,进一步改变农民工的生存状态,而不是匆匆忙忙把“农民工”这个称谓打入历史的冷宫。 目前看来,保留“农民工”这个称谓,有助于为这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提供扶助与关爱。设立“农民工”的求职专场,降低“农民工”的求职成本,建造廉租的“农民工”宿舍,开办专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开通平价的“农民工”医疗通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直到春运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各种便利服务,无不需要“农民工”这个称谓作引领;尤其是各类媒体专门为农民工开设专题、专栏、专版,以及各类相关的征文活动,更是多以“农民工”冠名。只要给农民工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工”之称也会是充满暖意的。 当农民工还没有真正远离不公平、不公正的时候,保留“农民工”的称谓,既有利于提醒社会继续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也有助于政策、法规给这一群体提供更多、更实在的关怀。如果过早地为“农民工”更名,农民工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反映实际身份的称谓,还有可能是他们所急需的关怀与扶助。还是让“农民工”这个词汇活在现实的大词典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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