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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前,国内痛批马寅初教授控制人口增长的忠告,其代价要几代甚至十几代人才能偿还。近日,国内众媒体关于“内地孕妇赴港生子火爆”、港埠地下生子服务业成为“三产新宠”、内地出现“超生新贵”的集束式报道,正是中国社会将长期偿还半个多世纪前荒唐人口政策代价的最新写照。
有钱成为超生“护照”,“超生新贵”批量生成——该现象一被聚焦,引来社会批评家们痛斥和声讨,并借助媒体和网络方式集中释放。舆论普遍认定:有钱人超生比“超生游击队”更具危害,它侵害社会公正,加剧贫富悬殊下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生国策合法性失去信任。 舆论一边倒所形成的压力,令计生部门无从沉默,虽说管事的仍不便直接面对舆论,但还是请出下辖的专委会成员来回应舆论。一来披露些许“超生新贵”的各种违法作为,二来则承诺加强监管和处罚。 社会批评家痛斥和声讨,专家代表部门作态度表白,不过是就事论事式的民意表达和“应景”,尤其是后者——“加强监管和处罚”说易做难,徇私舞弊的空间却也顺势放大。相反,随媒体报道带来的“宣传示范”,加入“超生新贵”队伍者保不准成几何级数增长;与此同时,新的“超生手段”更会层出不穷。如是判断不是我心态消极,而是该来的迟早都要来,任何一项长期政策,面对急剧变化之社会形态,其负面效应凸现、放大、生成新的负面效应,是不可避免的。更值得计较的是,很少有社会批评家们检视半个世纪来国内人口政策背后的民主决策问题。 上世纪50年代盲目鼓动育龄妇女当“英雄妈妈”,60年代中期后不得已倡导计划生育,70年代末施行只生一胎,再到一胎政策在贫困地区部分失效(控),再到社会转型及融入国际社会进程加快令计生政策不断作出微调,人们当可察:每一回政策变动都来不及从容决断,只能是立足于解决每个阶段最突出矛盾的急就章,其有效性必大打折扣——因为人口政策于国家从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方略。不妨略举几例: 例一,男女性比失调带出男多女少,危害性自不待言,问题是它的出现不在于B超之祸,不在于笼统地养儿防老,而在于拿单个家庭养儿与育女作对比,其总体投入产出比例,前者要高出后者一大截,尤其是步入市场社会之后。说到底,重男轻女乃是家庭经济理性使然。 例二,独生子女带来诸多伦理、道德、家庭结构乃至“独生子女社会”等一系列社会难题,15至20年后中国首代独生子女进入老年后带来的“二老管四老”矛盾等等,决策机构目前尚无精力加以前瞻性应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假以时日,更多今天的人们还想不到的矛盾和难以承受的社会成本,都将更密集的暴露出来而让人束手无策。 今天,与其就事论事地对“超生新贵”作几乎无效的斥责,不如深入反思当年错误人口政策何以生成的深因。现实是,我们迄今仍缺乏勇气作深入反思,更别说主动通过民主制度创新来避免类似重大决策再度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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