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多年的资源税改革方案率先在新疆浮出水面。6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于6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疆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专家认为,我国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破冰”,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尽管目前资源税改革还没在全国铺开,但政府应该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税费改革结合起来,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
资源税“落地”具有标本意义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2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资源税改革方案已经酝酿多年,作为一个资源富集的省级行政区,新疆的基础条件和市场秩序都比较好,比较适合在当地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 未出意料,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计税方法的变化。“这项改革具有标本意义。近年来,国际资源商品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较早时期确定的从量计征标准过低,根本无法起到其应有的调节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 此前,我国曾采取保留从量计征方法不变,提高固定税额的方式增强资源税调节作用。但是,“在资源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的情况下,资源税的税额就必须经常调整。而税收的固定性特征又决定了税制不适宜经常变动,此次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能够更好地适应商品价格频繁变动的状况。”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税率一直是市场普遍关注的焦点。部分专业研究机构认为,5%的税率符合市场预期,短期内不会传递到相关产业链的下游。 以天然气为例,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新疆地区全年天然气产量为245万吨(约33亿立方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现行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9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0.30亿人民币。若按照5%的从价方式计征,2009年中石油天然气平均售价为820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1.35亿人民币。“从价计征”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的4.5倍。 息旺能源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虽然新疆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将带来巨大“价差”,但这部分影响短期内将不会传递到天然气产业链的下游,增加的资源税额很有可能将暂时由相关企业承担。 新疆燃气集团人士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一来国家对于新疆地区天然气利用一直是鼓励和扶持的政策。如果因为新疆进行资源税的试点而提高天然气出厂价增加下游的成本,将违背国家支持新疆天然气开发利用的初衷。再者,新疆地区作为中国天然气产量的重镇,若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转嫁资源税成本,那么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的不仅仅是新疆周边地区,还有西气东输沿线众多省市和众多下游。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新疆改革方案中并未涉及煤炭资源。对此,杨志勇认为,除电煤外,煤炭价格的市场化程度高,新疆煤炭行业的竞争力不如内蒙、山西等地,此后统一实行会对新疆企业有利。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或有进一步推高煤价的风险。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一并推进
专家指出,新疆率先实行资源税费改革会带来新疆资源开采企业税负剧增的问题。从中长期来看,应当完善与资源税改革相配套的资源价格改革。 杨志勇认为,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很明显地会带来各地税负不均的问题。在新疆的资源开采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比国内其他地区税负重,将成为不争的事实。由于石油天然气基本上还是属于国家定价,资源税税负增加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 有资料显示,如果按照5%的税率征收资源税,中石油一年的资源税成本将增加6倍,达到300亿元。客观上,新疆资源开采企业有调高资源价格的需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5月31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重点提到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与此同时,自6月1日零时起,国内天然气价格迎来的首次调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当前经济增速回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的背景下,积蓄已久的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或有加速推进的迹象。 不只是天然气价格,连启华透露,今年要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要素投入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经济结构调整步入深水区
新疆资源税改革的先行启动,也使得下一步资源税改革何时推向全国备受关注。专家认为,此次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的先行,将为下一步全国改革积累更多经验,同时也将为全面推行改革扫除障碍。 不过,对于资源税改革何时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的问题,连启华2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疆率先实行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今后资源税改革将在国内其他省份逐步铺开,不过目前尚未形成确切的时间表,年内是否会铺开不得而知。 另有专家认为,相关部门肯定要在进行各方面论证和测算之后考虑是否推开,况且这种税制改革影响面大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调整。 “资源税改革的出台必然会推高能源资源价格。虽然面向全国其他省份铺开只是时间问题,但政府肯定首先会对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终端价格的影响,企业的承受能力等,积累经验,然后再考虑推广的问题。”林伯强说。 无论是新疆先行资源税改革,抑或是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加速推进,其目标都直指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不无关联。 “政府今年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领域频频发力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方面,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已经累积了很长时间了,矛盾越来越大,不改不行;另一方面,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政府必须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方面有所作为,一些问题拖延到下一个五年计划不大好。”林伯强说。 目前,我国资源产品价格与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这必然带来两个后果:一是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二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使用缺乏科学完善的收费制度。为此,必须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调节机制。分析人士指出,国家节能减排任务重,调整能源价格可以为之做出贡献,因为税收和价格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杠杆,调整资源税并适当提高能源资源价格,可以抑制部分不合理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