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信用评级与金融安全·高端访谈
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完全平息,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等欧洲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再度显现。财政部部长助理近期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金融班学习,结合课程,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了“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必须改革”的报告。《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朱光耀。 “国际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都与现行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密不可分。”朱光耀说,“推进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改革,构建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当务之急。”
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信用评级机构推波助澜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不断深化与升级,牵动着全球金融市场敏感的神经。而这只是主权债务风险冰山一角。”朱光耀告诉记者,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2007年至2009年底,OECD成员国政府财政赤字占GDP的比率上升了7%,平均赤字率高于8%;债务余额占GDP的比率超过100%,提高了约25%。其中美国2010财年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将达到12.5%,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达到93.6%,创二战以来最高水平。日本2010年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约为200%,净债务占GDP比例将达到104.6%,首次突破100%,成为财政状况最糟糕的工业化国家。 分析主权债务危机的原因,朱光耀说:“世界各国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普遍实施大规模的经济刺激措施,这使得政府财政赤字和债务负担快速增长;而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因难以形成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助长了全球信用资源严重错配和信用风险过度积累,加剧了金融市场动荡,甚至引发危机。” 朱光耀说,“国际金融危机转化为主权债务危机,实际上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救助过程中,用政府信用替代银行信用、银行去杠杆化与公共部门杠杆化的必然结果。” 信用评级机构何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朱光耀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主要经济体,长期以来把信用评级纳入金融监管的基准,从而导致国际资本市场对信用评级的严重依赖。 他说:“评级机构本该依靠自身的公信力来获得市场信任,但由于金融监管者将信用评级嵌入监管政策中,这意味着监管者允许被监管者依赖信用评级而不是自身对潜在风险评估来进行投资决策。这实际上相当于政府为信用机构的评级结果提供背书。金融监管机构广泛运用评级结果作为监管依据,强化并扩大了信用评级的权威性。” 作为国际评级机构,判断一个主权外债信用级别的标准应该是该国是否具有按期偿还到期外债本息的能力,这是全世界公认的标准,也是穆迪、标准普尔、惠誉三大评级公司口头上再三强调的标准。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本应该通过独立的、专业化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活动,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朱光耀说,“现行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以西方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的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为指导思想,丢弃了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这不仅扭曲了国际信用资源的配置,而且严重掩盖了主权债务风险的真实情况,导致主权债务不断积累,直至泛滥。”
信用评级“屁股决定脑袋”,评级机构实为“利益工具”
“由于当前没有一个超主权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惠誉三大评级机构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和深受其影响的国际金融组织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实际上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利益的捍卫者。”朱光耀说,“他们凭借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强大话语权,通过发布主权信用评级维护发达国家利益,影响别国内政。” 朱光耀举例说,在上世纪末东亚金融危机期间,韩国政府请求三大评级机构暂不调低其主权信用评级,并表示将有能力控制局势。但三大评级机构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由,迅速调低韩国主权评级,特别是穆迪公司连续下调11个级别,使韩国陷入严重经济危机,大量企业破产,金融市场被迫全面开放,许多韩国金融机构被美资企业收购。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应对危机和刺激经济,美国总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达83.4%,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高达10%,其偿债能力和信用风险不言而喻,但三大评级机构并没有调低美国主权评级。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外汇储备占GDP比例高达46.61%,财政赤字占GDP比例为2.8%,总债务余额占GDP比例为18%,这些指标充分表明中国的偿债能力远远好于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但三大评级机构给中国主权外债信用评级却是“A1”和“A+”级,远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的评级。朱光耀说:“国际评级机构明显低估中国主权信用评级,进而压低了所有同中国有关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用级别。” 朱光耀由此指出现行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在主权评级方面存在的六大缺陷:一是以西方的民主、自由观念和政治体制作为统领主权信用评级标准的核心;二是将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作为关键评价指标;三是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国际货币作为获得AAA评级的必要条件;四是主要关注银行业风险水平,并将银行业的私有化、自由化和对外开放程度作为主要判断依据;五是评级机构经常使用一些国际机构具有意识形态色彩的指数作为评级依据;六是以人均GDP排序作为国家信用评级的基础,却忽视了影响国家信用的许多关键因素。 “归根结底,当前国际信用评级体系从西方发达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出发设计评级标准。”朱光耀指出,“他们在评级立场上把西方作为标杆,严重损害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使其成为维护发达国家利益的工具。”
加大国际金融改革,重塑国际信用评级体系
据朱光耀介绍,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在“道德”和“标准”上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已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及当前主权债务危机中暴露无遗。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信用评级体系的缺陷,在G20伦敦金融峰会《加强金融系统》宣言中,明确提出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将信用评级机构涵盖其中。同时,美欧在技术层面也在加快信用监管改革步伐,比如,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欧盟也开始制定并实施新的《信用评级机构法规》。 “然而,由于涉及国家资本市场的重大话语权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发达国家的核心利益,因此国际评级体系改革进展缓慢,甚至步履艰难。”朱光耀告诉记者,主要障碍有三点: 首先,利益集团和意识形态上存在严重障碍。由主要发达国家垄断的信用评级机构以其国家利益为重、戴着传统意识形态的眼镜看世界;三大评级机构深知国际评级话语权的重要性,决不会轻易拱手让出信用评级权。 其次,信用评级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方,利益冲突在所难免。一方面,在当前“发行人付费”模式下,评级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很难超脱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很难保持公正;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是对被评对象未来偿债能力的预测,这不仅受制于评级机构的真诚度,而且也受制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这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造成评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其三,改革在客观上也存在着技术瓶颈。信用评级是评级机构利用历史数据(或基础数据),基于某些假设,通过模型计算,最终对受评主体未来的偿债情况进行评估并给出信用等级。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改革必然涉及评级理论、技术、评级收费模式和监管模式等层面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在监管上如何构建一个超主权监管机构,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多方博弈的过程。 “不管存在多大阻力、多少障碍,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都必须改革。”朱光耀强调说,“在当前国际评级市场改革障碍重重的情势下,我国对评级体系的改革要先从国内入手,目标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信用评级体系,这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捍卫金融主权、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石。” 针对当前我国信用评级市场基本被外资控制的现状,朱光耀建议,要尽快制定中国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自主评级机构发展的政策;要建立一个权威的信用评级监管机构,提升信用评级监管地位,对评级体系实施专业化管理;要通过“双评级制度”,支持自主评级机构掌控国内评级话语权;要鼓励和支持中国自主的评级机构“走出去”,争取国际评级市场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