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0亿元互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09-04-03    本报记者:刘振冬 张莫    来源:经济参考报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正式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这份协议的互换规模达700亿元人民币,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央行积极地参与了应对危机的国际和区域合作,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多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去年12月以来,中国央行已与中国香港地区、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总额达65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相当于我国外汇储备总额的5%。专家指出,在推行人民币结算试点,签署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后,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已经启动了破冰之旅。
  货币互换通常是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货币互换起初主要在商业机构之间进行,目的在于相互利用比较优势,降低融资成本、锁定汇率风险。近年来,各国央行也开始将货币互换用于区域金融合作、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需要。
  央行有关人士介绍,在本币互换协议中体现了货币互换的一些创新。如将互换的有效期延长到3年,并支持互换资金用于贸易融资。其运作机制是,央行通过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在当前全球经贸增长乏力、外汇市场波动加剧、贸易融资萎缩的情况下,这种货币互换的内容创新,应可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货币互换尝试始于2001年,为帮助仍处于亚洲金融危机余波中的泰国,中国央行与泰国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可在必要时向泰国银行提供最多达20亿美元的信贷资金。其后,中国还与日、韩、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这些合作都是基于《清迈倡议》建立的东盟10国和中、日、韩(简称“10+3”)双边货币互换网,这一机制主要是为帮助成员国解决短期国际收支问题及稳定金融市场。
  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同样加强了与周边国家、贸易伙伴的货币互换合作,但是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的互换合作不仅是基于短期救助、稳定市场,而更多的是基于便利双边之间的贸易结算、贸易融资,从而更好地抵御这次全球经济衰退对区域贸易的冲击。
  经济学家分析指出,韩国、印尼和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亚洲的主要贸易伙伴,香港是人民币的境外集散中心,阿根廷和白俄罗斯也是中国未来贸易发展的重点。这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的签订,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同时,也为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提供了资金基础。长远看,有助于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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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金融危机尚不见底,区域贸易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货币互换机制一方面是应对危机的应急机制,另一方面也推动了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的进出口企业稳定贸易需求。

    [评论]人民币国际化之路漫长

  “人民币国际化”从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后,这个短语被提及的次数越来越多,频频见诸报端。金融危机则使人们更加意识到美元一币独大的弊端以及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也坚定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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