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谈判因价格而“顶牛”
煤企要涨价,电企要压价,全国煤炭会难掩尴尬
    2008-12-30    本报记者:胡苏 沈汝发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简称全国煤炭会)27日如期在福州闭幕,但此次煤炭会进行得却并不顺利。由于煤、电企业在明年合同电煤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五大电力集团未与主要供煤企业签订电煤合同。整个煤炭会合同签订量未及原计划的一半。

  煤电谈判陷入僵局

  2009年煤炭会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主办,福州市政府和福建省经贸委承办,包括国电集团、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国网能源、大唐集团、华能、江苏燃料公司等大型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与会,对明年的煤炭产运需情况进行衔接、定价合同汇总。
  然而,此次全国煤炭会从一开始就几乎陷入僵局,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明年的电煤合同价上。在衔接过程中,煤企普遍提出明年各种成本压力骤增,要求上调合同煤价,而电企则表示将面临巨额亏损,坚持应降低电煤合同价。据了解,双方价差最高在100到150元/吨之间。
  记者分别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燃料分会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证实,此次中国神华提出5500大卡下水煤重点合同价格每吨上涨82元,而其他煤炭企业也普遍要求煤价上调50元。对于这些提价要求,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五大电力集团均拒绝接受。
  同时,部分电企提出的降价幅度也无法获得煤炭企业的认可。一家煤炭央企的负责人表示,部分电企要求煤价降到2008年初的水平,有些直接提出降价50元。“这样的要求,我们肯定不能答应。”
  在当前煤价下跌的背景下,一些中小型煤炭企业均持观望态度,等待市场变化。

  电企煤企各有苦衷

  煤企要涨价,电企要压价,双方“死扛”着互不相让,似乎都有充足的理由作为支撑。
  不少煤矿企业提出,近年电煤合同价上涨大大慢于市场煤价格上涨,等于煤矿让利于电厂。而现在市场煤价一路下跌,煤企利润大减。
  此外,各种成本上涨也是煤企反复强调的涨价原由。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相关人士分析,明年增值税转型后,矿产资源税率将恢复到17%,煤炭增值税由此提高4个百分点,加上资源税由从量改为从价征收,两项合计每采一吨煤将增加税赋约50元,煤矿已无力让利。业内人士还指出,“即使是下跌后的市场煤价仍高于合同电煤价格,电煤仍有涨价空间”。
  而电力行业人士提出要求电煤降价的理由包括:前几年电煤价格上涨,国家控制的电价未能相应上涨,所谓煤矿让利只是让给了用电企业和消费者。今年以来两次小幅上调电价幅度在4分左右,仍不足以弥补发电成本的上涨,电厂利润持续下滑并在今年上半年普遍亏损,已无力承担更高的电煤价格。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燃料分会会长解居臣强调,近期煤价大跌后,电力企业困境有所缓解,“但短期内仍难以弥补前期因高煤价所带来的亏损。”
  相关人士认为,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明年宏观经济形势并不乐观,在这样的压力下,电煤仍要求涨价,对发电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电煤重点合同关系重大宜尽早确定

  由于双方要价相差太大且僵持不下,直至全国煤炭会结束,五大电企均未与主要供煤企业签订明年的电煤合同,有的甚至未等衔接会结束便提前走人。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五大电企占了50%以上的电煤需求量,包括化工煤在内,现在签订的合同量不足一半。
  记者还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了解到,除了五大电企,其他地方电力企业都已签订合同。在价格上,不少地方电企基本同意先按照煤企提出的要求,在去年合同价格基础上,每吨上调50元。
  但地方电企也普遍表示,五大电企是风向标,最终价格还是要以五大电企的合同价作为参照。
  解居臣告诉记者,“此次煤企与五大电企在明年电煤合同价格上分歧太大,双方实在难以达成妥协。目前只能等着国家相关部门出面协调。”
  “五大电力集团的电煤合同关系重大,对于明年全国铁路运输、电力供应乃至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都具有直接影响。”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焦虑。
  电煤运输是全国铁路货运的重头。五大电企合同未定,明年铁路运力无法及时安排调度,对铁路货运影响明显。据铁道部预计,今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将完成33亿吨,其中铁路煤炭发送量预计将达17.6亿吨,其中电煤达到了11.8亿吨。而根据重点合同量确定铁路运力配置正是此次煤炭会的主要任务之一。
  从宏观上看,明年合同电煤的合理定价和煤电双方供需的稳定衔接,将直接关系到明年我国经济“保增长”目标的实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人士表示,“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了。”

  价格关系亟待理顺

  “表面来看,这是煤企、电企利益之争,但从更深层次上来看,煤、电价格关系长期未能理顺,是导致煤电‘顶牛’的根源。”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林伯强说,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煤、电矛盾仍将反复出现。
  林伯强等业内人士认为,破解煤、电矛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化解煤、电矛盾,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
  一、从短期来看,继续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解决煤、电企业价格矛盾的有效方式。可允许煤、电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在政策框架内自主调节电煤价格,并向政府履行报备义务。“煤电联动”的关键是设计科学、合理的联动关系,兼顾煤企、电企各自的利润空间,才不至于打击煤、电企业各自的生产积极性。
  二、允许煤、电缩短合同对接时间。
  三、建议国家铁路运力进行更加灵活的配置和调度。
  四、必须进一步规范国内煤炭贸易秩序。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说,每年的煤炭会之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签订的合同难兑现。一些地方的煤炭企业虽在煤炭会上签了合同,但全年真正兑现的甚至只有10%,其余全部按照市场价卖给了其他急需用煤的企业。还有的煤企,签订的都是“有量无价”的合同,一年内竟然可以调价七八次,这样的合同签了也没用,用煤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五、从长远来看,电价的市场化势在必行。电价市场化并不是指电价完全放开,而是由国家指定相关指导价,允许电力、电网企业在规定区间内浮动。
  六、建议国家积极推进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鼓励煤电以资本为纽带,相互参股办矿、办电,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快资源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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