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砂价暴涨,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区无序采砂现象再度猖獗,为了满足采砂需要,一些地方非法造船现象又开始抬头。为此,江西省今年4月份起开始了打击非法造船的行动,但由于船舶管理部门缺乏法律依据,根治非法造船面临尴尬,暂时关停的非法造船点随时可能“死灰复燃”。
无序采砂助推暴利链条
江西河道采砂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2000年长江全面禁采后,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无序采砂现象日益严重。江西水利和公安部门介绍,采砂船、运砂船最多时有数百条功率强大的“吸砂王”、几千条来回奔波的运输船以及无法统计的小型挖砂船,“晚上赣江鄱湖一些水域犹如热闹喧嚣的不夜城”。 而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采砂、运砂船中,不少就是由非法造船点私自生产的船只。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邹东宇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产地砂价为6至9元/吨,运抵江西九江约为15元/吨,运抵上海约40元/吨;今年初产地砂价飙升至15至20元/吨,运抵九江约为40元/吨,运抵上海后更是暴涨至每吨上百元。 在利益的驱动下,赣江部分流域沿岸的大堤、滩涂上非法造船现象也愈演愈烈。为了遏制无序采砂,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联手打击非法造船。 有关部门在打击过程中发现,仅非法造船严重的南昌县、丰城市,就查出非法造船点20多个,每艘船的造价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其中,在南昌县滩涂造船集中的东新乡、富山乡、冈上镇,9家造船厂中仅有1家为合法企业。 “采砂暴利是非法造船猖獗的根本原因。”邹东宇说,由暴利驱动到无序采砂,继而导致非法造船现象屡禁不止,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暴利链条。
非法造船加剧滥采恶果
由于非法造船与无序采砂的恶性循环,不仅造成砂石资源大量流失,更对一些流域的河道、湖堤造成破坏,甚至加剧岸线崩塌,妨碍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 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熊旭晴认为,非法造船现象如不从根本上予以遏制,至少还会带来三大危害: 一是非法造船由于逃避了国家税收、船舶粗制滥造,成本较低,对规范管理、合法生产的造船企业造成冲击,将使整个船舶行业陷入无序甚至恶性竞争。 二是非法造船点生产的船舶往往既无审批图纸,又达不到造船工艺要求,完全不按国家现行的船舶建造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生产出的船只从设计到结构、强度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进入水面作业后,一旦遭遇大风浪,很可能面临船毁人亡的危险。 三是非法生产的船只因质量问题无法通过船检,所以办不到采砂许可证,常常通过晚上偷采的方式进行采砂作业,偷采者经常不计后果,甚至在河堤、桥墩附近大肆开采,对防洪堤坝、桥梁造成严重威胁。 令执法部门更为棘手的是,由于非法所造船舶造价不菲,往往由附近村民集体融资参与,有的甚至全村数百上千人共同参与,打击非法造船面临“法难责众”的尴尬。为此,有关部门在打击过程中,往往无奈地采取为非法船只补办合法手续或暂时封存船只的方式,而这又为根治非法造船“痼疾”留下了隐患。
严厉打击遭遇执法困惑
非法造船带来的一系列危害早已为地方政府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所了解,并通过不懈努力进行了严厉打击。 早在2006年5月,江西省各有关部门就曾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造船的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是堵住低质量船舶生产的源头。整治行动过后,非法造船猖獗现象有所收敛,但时隔不久又开始反弹。 今年4月份开始的专项整顿之后,江西境内非法造船现象再次得到一定的遏制,但要从根本上杜绝非法造船行为,仍然面临许多难题。“无法可依,是我们当前最大的困惑。”熊旭晴说,目前船舶管理部门对非法造船的打击缺乏强制力,无奈之下,只能以行业内的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法造船行为进行“约束”。 熊旭晴道出了当前执法部门最大的困惑。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类似“船舶生产许可条例”的法律法规,对造船厂的生产等级、准入条件以及对非法造船行为处罚标准、手段均没有明确规定,执法部门打击非法造船明显“底气不足”。 鉴于执法环境短期难以改变的现实,熊旭晴认为,在一些非法造船较为严重的地方,政府可以考虑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非法造船厂进行整合,使其规范化、合法化,甚至在条件合适的地区还可以打造生产内河船为主的船舶制造基地。“化害为利,或许能引导当地村民走出‘非法造船-非法采砂’的畸形生存状态。”熊旭晴说。 此外,熊旭晴认为,打击力度仍不能松懈。水利、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当与船舶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对非法造船现象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切断无序采砂的“源头”和暴利链条,避免出现“打击-反弹-再打击”的怪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