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瓦斯治理利用收效明显
    2008-03-10    本报记者:葛如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安徽省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拆除小煤窑。新华社发(程千俊 摄)
  当前煤矿由瓦斯爆炸和突出引起的重大事故,依然高发。但记者在安徽的一些煤矿采访时了解到,全省各大煤矿安全事故正逐年下降,目前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2007年1至11月份,全省原煤总产量835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9%;全省煤矿共发生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和38%,百万吨死亡率为0.645,同比减少0.493,而同期全国为2.998。
  几年来,安徽省从制度和机制上着手,有效防控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煤矿普遍健全了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新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形成了“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和“瓦斯即资源”等瓦斯防治理念,确立了“可保尽保、应抽尽抽、以用促抽”的瓦斯综合治理制度。

从源头防控,构建瓦斯治理责任和标准体系

  安徽省煤矿和瓦斯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德华介绍,该省瓦斯的治理重点是四大矿业集团(淮南、淮北、新集能源、皖北煤电四大集团),四大集团中的37对矿井有31对为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84%。全省高瓦斯以上等级的矿井原煤产量约占全省总产量的90%。
  几年前,安徽煤矿也是事故“重灾区”。2003年5月13日,安徽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6名矿工遇难。事故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痛定思痛,“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把瓦斯治理利用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
  为加强对全省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省煤炭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产煤市县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也相应成立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各煤矿企业均强化了机构建设,法人代表是公司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一通三防”(指矿井通风和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火灾防治)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总工程师“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淮北矿业集团为例,该公司自上而下,成立了通风处、通风区,明确了全公司各级瓦斯治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瓦斯治理的基础工作,安徽省以四大矿业集团为龙头和标杆,开展全省标准化建设,矿井安全基础工作得到了明显提升。各个矿业集团制定了《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集团既坚持季度检查评比,各矿实行月度自检自评,同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检查监督。淮北矿业集团还研制开发了“瓦斯检查电子牌版”和无限查询系统,实现了“一通三防”五大系统图、各类报表、防突工程日信息网上传输,实时跟踪,及时分析,提高了管理的时效性。
  2007年上半年,安徽省经委会等有关部门对四大矿业集团和淮南、淮北及宿州市的部分煤矿进行了2006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共有30对煤矿达到一级质量标准。

加强安全投入,以激励机制调动防控主动性

  安徽省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自身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据统计,2005年、2006年两年,淮南、淮北等四大矿业集团共从生产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近49亿元(平均吨煤提33元)。2007年上半年,四大矿业集团用于“一通三防”的专项治理费用达到5.2亿元。
  光靠企业自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瓦斯治理利用的资金需求,为此,安徽省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2000多万元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了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的贴息、重大科研改造项目补助,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省政府又决定从2008年起每年再增加5000万元,专门用于企业瓦斯抽利用技改项目的贴息和补助。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以来,四大煤矿共建立了160台套瓦斯抽采系统,217套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四大煤矿集团所属煤矿和90%的小煤矿实现了全省联网。
  通过近几年的连续高投入,上手段、上装备、上技术,矿区“一通三防”各个系统的整体装备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提高,应对灾变和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各煤矿还制定了包括瓦斯抽采、防突出、防止瓦斯超限、瓦斯参数测试等在内的瓦斯治理考核办法,建立奖励机制。如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均制定了瓦斯抽采奖惩办法,对按时完成瓦斯抽采量计划的,给予奖励;对未按时完成抽采量的,处以罚款。调动了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发展循环经济,以利用促进“先抽后采”

  安徽省煤层气资源丰富,根据资源评估结果,埋深2000米以上的煤层气资源量约一万亿立方米,相当于12亿吨标准煤或9.5亿吨标准油。每抽采利用瓦斯一亿立方米,可节约47.2万吨标准煤,创收2.2亿元,相当于一个年产原煤60万吨生产能力的矿井。
  安徽四大矿业集团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其中20对矿井装备了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抽放系统,七对煤与瓦斯突出的地方煤矿也装备了井下移动抽采系统。重点煤矿和高瓦斯矿井基本实现了“边治理边利用”的循环经济生产方式。
  2006年,安徽省共抽采瓦斯量为3.26亿立方米,瓦斯抽采率达到43%,较2005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2006年瓦斯利用量为4511万立方米,创造的价值达9500万元。芦岭煤矿的瓦斯发电,年可创效益1200万元;淮南谢桥一矿瓦斯发电,年可创效益1000余万元。淮北集团海孜煤矿2005年以职工入股的方式筹建了瓦斯电厂,总装机3200KW,运行以来已累计发电2300多万度,利用瓦斯1200万立方米。目前该电厂已完成二期扩容工程。同时,该瓦斯电厂对发电所产生的余热进行再利用,建立了300立方米的热交换水池,每天可提供1000立方米50度的热水,用作职工澡堂洗浴和供暖。该矿申请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2007年2月在联合国注册成功,开创了我国煤矿企业瓦斯利用注册CDM项目的先河。
  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四大矿业集团抽采瓦斯1.9亿立方米,利用3200万立方米。通过落实先抽后采,发展循环经济,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瓦斯超限次数由2004年的近3000次,下降到2006年的411次,降幅在80%以上,2007年上半年瓦斯超限次数进一步下降到180次,多数矿井实现了零超限。瓦斯治理和利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报道] 煤矿事故不断:投入不足 基础薄弱

    在未来20年内,我国每年的煤炭消耗量仍占一次能源构成的50%以上,煤炭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事故也是惊人的。2006年全国煤炭发生瓦斯事故282起,死亡1168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25.9%;2007年以来,我国煤矿又发生多次较为严重的瓦斯突出或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专家表示,造成煤矿瓦斯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安全基础薄弱。提高煤矿安全准入条件,是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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