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房保障工程受益群众六万多
    2008-03-10    本报记者:吴华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江西省大胆从人民群众议论最多的住房问题入手,探索性地启动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一年来,这个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廉租房覆盖面大幅扩大,受益群众六万多户,以实际行动回答了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种种质疑,也打消了部分官员关于住房保障工程可能冲击一方经济的顾虑。

在社会质疑声中展开深入调研,力求总体方案切实可行

  早在2006年底江西新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就针对人民群众议论最多的住房问题,大胆提出要认真履行政府责任,让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八到10年努力,买得起、买得到经济适用住房。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一句承诺,即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数百家网站成千上万网友一片热议。其中有寄予厚望、欣喜赞同的,有表示质疑和担忧的,也有认为这不过是一场新的作秀。
  面对社会种种质疑和前些年全国各地经适房建设暴露的诸多问题,江西省省长吴新雄领着一班人,从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可能面临的150个具体问题入手,分成若干个小组分头深入省直10多个部门和南昌、九江、景德镇等地的30多个街道、社区调研,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20多次,广泛听取包括城镇居民、开发商、房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1000多名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意见。
  通过深入调研,省政府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概括起来主要为“三控三定和三不准”。
  “三控”:一控年度商品房开发总量。从2007年起,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住房实际需求和规划,测算出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并于上年底报省政府核准。如去年这个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核准的商品房开发总量为1049万平方米。二控年度经适房占商品房开发量的比例。这个比例江西省从去年起确定为20%,按这一比例,全省经适房建设总量为211万平方米。三控经适房的质量标准和户型面积。其规划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地段中低价位商品房标准,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之间。
  “三定”:一是合理确定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即以上年度本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70%至90%,作为中低收入的标准线,如南昌2007年为7210元、九江6191元、赣州7871元等。二是合理确定经适房最高限价。即以当地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八至10年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经适房的能力为依据,使一套经适房售价在10万元至15万元之间,大体相当于当地商品房销售价格的一半,如南昌2007年为每平方米1760元、九江为1200元、赣州为1358元等。三是合理确定经适房供应对象。江西省规定,经适房供应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家庭收入在当地政府公布的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以下;有当地城镇户口;无房或现住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准”:一是五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包括互相交换、对调等变相交易;五年后,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或由政府收购。二是不准出租,包括转借他人居住等变相出租。三是不准改变经适房使用性质,包括用作仓储、开店等经营行为等。

在群众全过程参与下展开阳光操作,堵住可能出现的不公和腐败

  在具体工作中,江西省收集、整理出与经适房和廉租房有关的150个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编印成册,作为干部群众了解相关问题的普及读本,使政府制订的各项政策和操作办法家喻户晓,为干部群众全过程参与其销售、管理创造了条件。
  对经适房申购对象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即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初审,经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后,进行第一榜公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复核后,由区政府对复核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第二榜公示;由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市政府,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第三榜公示。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对象再实行“统一摇号,公开销售”,公开摇号活动必须进行电视现场直播,公证员全程公证。
  由于群众全过程参与了经适房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堵住了销售、管理环节的漏洞。如南昌市在首批经适房申请对象的资格认定中,643户申请者中有253户通过群众评议和公示最终被取消申购资格。
  廉租住房管理也不例外。江西省已有七个城市完成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11个市均对已享受和未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家庭按一户一档原则建立了档案。有的城市还研制开发了廉租住房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和动态管理,通过对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变动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实现了廉租户适时进入和退出。如南昌市通过对享受廉租房政策的2400多户家庭进行复核,去年共有165户被终止廉租户资格。

新的一年市长与省长再签责任状,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经过一年努力,江西省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这个省经适房已开工面积214.7万平方米,受益户29190户,较政府年初提出的目标分别超额了两个和10个百分点;全省近五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参加了经适房申购,其中1.36万户获得购房资格,中签比例27.2%。全省新增廉租房面积26.35万平方米,以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保障的廉租住房的户数达32724户,较上年增长70.3%。设区市人均住房六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据了解,江西省是依据统计局对182万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抽样调查来确定高、中、低收入家庭平均水平的,2006年末这三条线分别为人均可支配收入18463元、9104元和4627元,由此划分的高、中、低收入家庭比例分别为20%、60%和20%。在此基础上,再将中、低两档收入家庭细分为五档:即中等偏上收入家庭约20%,36.4万户;中等收入家庭约20%,36.4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约20%,36.4万户;低收入家庭约10%,18.2万户;最低收入家庭约10%,18.2万户。
  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共55万户,占总户数的30%,其中已参加房改的有22万户,已购买了商品房或人均住房面积超15平方米的有18万户,剩下的1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才为经适房保障对象;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六平方米以下的五万多户为廉租房保障对象。经过一年努力,已有近2.9万户取得经适房保障,3.2万户获廉租房保障,目前还有12万余户等待供应经适房,县城以下两万余户最低收入家庭需要提供廉租房保障。
  为此,新年伊始,江西11个设区市的市长又与省长签下责任状,确保今年新建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经济适用房165.5万平方米,约占当年商品房开发总量的20%。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和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也向当地政府签订了责任状,以确保全省廉租房和经适房建设所需的用地,确保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中签者购房时能在银行贷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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