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过后,中国股市再度经历了新一轮暴跌考验,直接诱因来自于继中国平安之后浦发银行等公司再融资的消息。上市公司频频“狮子大开口”,无休止的圈钱热潮给脆弱不堪的股市生态带来巨大冲击,被视为“牛熊分水岭”的年线再度洞穿。 中国平安、浦发银行可能是引发蝴蝶效应的第一只、第二只蝴蝶,不过这样的蝴蝶不是一两只,而是一群,蝴蝶的翅膀已经成为弱市不能承受之重。
上市公司扎堆圈钱
根据Wind资讯统计,2008年1月21日至2月20日,短短一个月内共有23家上市公司密集出台再融资方案,涉及资金2043亿元。另有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共有44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预案,融资额达2599.28亿元。毫无例外,权重股的巨额再融资计划都引发了股价暴跌,甚至带动整个市场的下跌。 统计显示,23家出台再融资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发布增发预案的共计16家,拟募集资金1557.3亿元,除去中国平安1600亿元的巨额融资外,规模较大的还有:招商地产拟融资80亿元,ST泰格拟融资63亿元,山西焦化拟融资30亿元,ST源发拟融资26.6亿元。同时,南山铝业和柳工拟采用可转债发行的方式,分别从市场募集28亿元和8亿元。 除此之外,近期传出再融资计划的还有浦发银行400亿元,中石化300亿元……预计还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竞相效尤。 若以2599.28亿元的融资额来计算,44家公布预案的公司平均每家融资额为58亿元。而2007年已实施再融资的190家上市公司融资总额也只是3940多亿元,平均每家公司融资额为21亿元。 中信建投策略分析师吴春龙表示,A股市场之所以出现大量的“天量”融资案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目前A股的估值较高,诱发上市公司融资冲动;二是大市值公司不断登陆A股,客观上也带来了巨额的投资项目。 不仅如此,分析人士还指出,在当前的宏观调控压力下,不少上市公司被卡住了资金的脖子,于是它们不约而同地冲向那个最容易逃生、也最廉价的“出口”——股市。
再融资成为吞食资金的黑洞
实际上,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股市上进行再融资本无可厚非。从A股这些年的发展看,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后,都通过增发等方式顺利地进行了再融资,投资项目也给股民带来了可观回报。然而,再融资怎么融、融多少,这里面不仅有利益的问题,更有一个“度”的问题。 上市公司再融资有许多种方式,除公开增发外,还有配股、定向增发、可转债等等。从市场反应看,再融资形式中“公开增发”最不受欢迎,因为一则公开增发融资额巨大、增发价高,对市场抽血明显;二是它全部采用现金且绝大部分要小股东承担,大股东很少承诺参与增发;三则增发价高,与定向增发按董事会公告日股价为基准不同的是,公开增发按招股书刊登日股价为基准,后者定价要比前者高得多。 专家指出,上市公司巨额再融资方案引发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现象并不意外。其中最主要的理由是,上市公司在再融资中忽视了中小投资者的基本利益。以中国平安为例,其再融资计划遭受广大投资者反对的原因,主要在于该公司的再融资计划披露完全不符合正常程序。按常理,公司再融资前,须向股东汇报投资项目和获利回报预期。但中国平安却对融资资金的用途一直讳莫如深。 对投资者而言,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圈走上千亿元;另一方面居然无法获知投资资金的用途,更遑论基本的融资项目盈利分析和评估了。如此模糊的融资信息加上天价融资规模,无怪乎市场要判定其是“恶意圈钱”了。正是有了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的行为在先,才导致投资者对其他上市公司的巨额融资行为更加抵触,浦发银行股票在这样的市场氛围下被抛售实属正常。 更为重要的是,2008年将有近3万亿元市值的“大小非”解冻,这对于目前总体规模不过9万亿元的A股市场而言,可能意味着资金与筹码间的平衡将被打破。虽然近期管理层及时为基金申购重新开闸,被市场视为积极的政策信号,但基金开闸放水更多的只能作为一种信号,例如已经获准的4只股票型基金,只能为市场提供约400亿元的资金。而浦发一家的增发额度就达到400亿元。至于平安的1600亿元,将吞掉16个尚未获批的新基金规模。按照这样的血盆大口,中国股市何愁有多少钱不被抽完。 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一直都是中国股市的恶习,而股市则成了“唐僧肉”,股民成了公司的“提款机”。值得注意的是,全流通之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矛盾也不会马上消失,因为介入成本的高度不一致,对于公司各种行为的看法将出现冲突。所以,再融资行为不仅将成为吞食资金的黑洞,而且也会因为股本的扩容使得每股收益并不随净利润的增长而同步增长,从而降低其估值预期,这也会使得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容易受到伤害。
“恶性圈钱”行为应当叫停
当下再融资风潮的盛行,反映了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藐视。巨额融资背后是上市公司关于资金用途的模糊解释以及募集后低效率、甚至是不负责任的使用,寻找廉价的资金以后,并未能对股东真正负责,创造合理的价值。 相关专家指出,金融股的“融资门”从另一个侧面提醒我们,股权分置改革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并不能化解大小股东的矛盾和高管与股东的利益冲突,法治环境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是仅有愿望就可以的,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再融资的管理条例必须尽快出台。 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挂牌交易后要等18年后才有资格进行再融资,甚至有“只有投资者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回报大于其投入的资金,才有资格进行再融资”这样的规定。而我国的再融资规定过于宽松,这一点毋庸置疑。 遏制圈钱冲动的惟一办法就是制度。监管部门当务之急就是要对“恶性圈钱”行为立即叫停。长久之计是,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在制度层面上做更详细的规定,除了对融资比例的限制外,还应当对再融资的具体用途、时间间隔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还必须要设置一些苛刻的条件,比如上一次融资的使用效率,高管在再融资中的责任,特别是投资低于同期银行利息要负重要责任。 这样,通过制度规定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融资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达到融资者和投资者“双赢”的效果。 而对投资者来说,也大可不必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谈虎色变”,也要看看再融资项目对公司发展的实际意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应该尽量支持好项目的再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