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零就业家庭”就业遭遇“待遇缺陷”
    2007-09-21    本报记者:张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零就业家庭”是就业困难群体中最困难的部分。记者日前在河北一些地区采访发现,当地在安置这一人群就业时遇到三个亟待破解的难题: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自行“打折”,再就业人员拿不到最低工资;国有企业长期不履行破产程序,其下岗职工因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申请不到再就业岗位补贴;而居家灵活就业人员因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享受不到这一政策。
  “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连续30天以上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按照劳动保障部政策,消除“零就业家庭”即帮助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出现、随时安置。

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被“打折”,再就业人员拿不到最低工资

  沧州市就业服务局根据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拓展业务、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劳动保障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物价信息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十大员”,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这些岗位对文化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比较稳定。据了解,通过这种方式,全市已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600多人。
  今年37岁的下岗女工高文丽说,她夫妻二人先后失业,身体都有残疾,找了很多工作都不适应,家里生活一贫如洗。今年7月,沧州市就业服务局安排她到新华区物价局从事物价信息协管员,每月工资300元。
  新华区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张学农说,他们已录用25名物价信息协管员,全部是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政府财政按人头每月拨付300元再就业岗位补贴,还负责给上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这样,物价局直接将再就业岗位补贴作为工资发放,一分钱也不用付,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记者另从沧州市新华区交管部门了解到,他们在给录用的80名交通协管员发工资时,多发100元津贴,使工资增加为每月400元。
  但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这个省各省辖市区目前执行58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沧州市的物价信息协管员、交通协管员显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他们的待遇被悄悄“打折”了。

原单位劳动关系难解除,再就业岗位补贴难落实

  按规定,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人持《再就业优惠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政府从财政拨付一定的再就业岗位补贴,通过用人单位转到职工工资里,一方面减轻单位用人成本,一方面可保证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
  家住保定市新市区印染厂宿舍的贾锦霞,1994年从保定市食品公司下岗,丈夫病故,自己一个人带着上高中的女儿,家中一贫如洗。今年5月,在区就业服务局的帮助下,她被安置在保百超市干保洁工作。贾锦霞说,自己与其他“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同,申请不到政府财政按人头每月拨付的300元再就业岗位补贴,超市只发放每月580元最低工资,比其他人少200多元。
  对此,保定市新市区就业服务局再就业办公室主任赵佳解释说,贾锦霞的原单位为国有企业,虽然已停产倒闭,但十几年来,一直未履行完破产程序,下岗职工们未与企业解决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就签订不了劳动合同,按照现有政策,就申请不了再就业岗位补贴。
  赵佳说,类似贾锦霞的情况,在新市区“零就业家庭”中占1/4,大概有四五十个,这些人在原单位已享受不到任何待遇,但又在再就业优惠政策之外。他建议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替困难职工着想,加快国有企业破产程序,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让这些困难人员摆脱“政策真空”。

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补贴办法亟待完善

  唐山市路南区就业服务局局长陈敬民说,在“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因身体原因无法走出家门就业,为此,他们提出“无围墙工厂”的理念,创造一些手工活儿的机会,让“零就业家庭”成员居家灵活就业。
  这个市广场街道卫国楼社区工作人员李娜说,她们从厂家联系了编制“中国结”“小手包”的活计,对有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进行免费培训,把活儿分给他们,再负责把成品收集起来送给厂家。但60多个做工者平均每年收入只有1000多元。在友谊街道福乐园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淑芬说,她们开发的被服加工活儿,吸引了50多个就业困难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定期到各家收取成品。
  在保定市清苑县,就业服务局联系的手工毛衣、拖鞋加工活计,让40多人居家灵活就业,每人平均年收入约2000元。
  据介绍,按照现有政策,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只能享受到50%的社会保险补贴,而享受不到再就业岗位补贴,所以收入很低,甚至比低保资金还少。
  “一个月下来累死累活也就挣一二百元,而其他在工厂上班的困难人员因为有再就业岗位补贴,相对好一些。”唐山市友谊街道福乐园社区的周文萍说,希望政府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让她们享受优惠政策。
  唐山市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处长刘辉说,“零就业家庭”是就业困难群体中最困难的部分,理应得到更多支持和照顾,况且其工作的时间长度、辛苦程度不亚于正规就业人员。他们正准备进行一项探索:以社区居委会做中间人,与厂家签订业务代理合同,再与“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希望能得到财政部门认可,申请到再就业岗位补贴。可以通过严格审查、公示等手段防止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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