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农民工有望实现“老有所养”
    2007-07-26    本报记者:明星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他们干着城市中又脏又累的活,却时常游离于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过,这样的尴尬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困扰一亿多农民工“老有所养”的问题即将破解。
  前不久在长沙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国务院今年已将制定跨区域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列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研究拟定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中国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在这个新政策批准实施后,返乡养老将得到制度保障。同时,这也将大大促进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河南省焦作市医护人员在为农民工检查身体。本报记者 王颂 摄
参保现状:农民工普遍选择“退保”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粤、湘、黔、川、闽、桂、云、赣、琼等南方九省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达6000多万人,其中跨省流动就业超过3500万人,接近全国跨省务工人员总数的一半。2006年,南方九省区创造的劳务收入超过2200亿元。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于流动频繁的农民工这个群体,存在制度缺陷和不合理性。
  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农民工在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流动时,只有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被转移,而额度最大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并不随同转移。
  社保研究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养老金支付的责任和负担转嫁,转入地的社保部门普遍不愿接纳流动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当前,多数地区实行的是“市县级统筹+省级调剂金”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还并未实行全国统筹。一些省份甚至规定,参保农民工需要在一个地方累计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费用1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
  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一些省份的农民工参保率低得可怜,还不到15%。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文江说,中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务工人员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即使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由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顺畅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大量“退保”现象的发生,使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保的“提款机”,损害了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
  何文江警告说,农民工“退保”现象在泛珠三角区域尤为突出,不仅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育,而且对泛珠区域劳务合作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探索对策:养老保险“卡随人动,钱随人走”

  我国社保研究专业人士指出,要实现农民工“在哪里参保都一样”,在政策上就必须要解决务工人员流动后,“往哪转、怎么转、转多少”的问题和退休后待遇兑现的问题。
  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的九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认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政策,取消各省自定政策。一旦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发生转移,不仅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也应该一同转移,有条件时由国家对务工人员视同缴费的权益部分给予补偿,并随同转移。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文江认为,原则上应不允许农民工“退保”,当农民工离开原参保地,本人养老保险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具备和政策允许时,再办理相关手续。
  何文江还建议,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调剂能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的又一相关措施。这不仅需要进一步推进省级统筹乃至全国统筹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制度统一和基金统一调剂,还需要成立全国农民工社会保险结算中心,负责农民工转移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化解农民工输出地的支付风险,并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记者采访中,一些“泛珠”区域省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员表示,要实现各地区之间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无缝对接”,应建立一个以“个人保障单元”的“一卡通”养老保险网络,实现“卡随人动、钱随人走”。因此,建设一个完备的省、市级社保信息数据库势在必行,条件成熟时可以顺利进行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的电脑联网。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成明说,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与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可以为农民工提供方便的缴费、查询服务,减少和简化繁冗的工作手续,使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更加顺畅。

新制度特色: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

  针对“火烧眉毛”的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一个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正在抓紧研究中。
  张小建说,这个办法的基本思路是遵循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水平适当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业务经办和基金监督等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继续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这个办法落到务工人员身上的负担相当轻。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只需按本人工资的5%缴费,用人单位执行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规定;社保机构按农民工本人工资收入的15%建立完全积累式的个人账户,每年负责将其缴费信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回原籍。
  张小建介绍,这个办法还拟定,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如果本人愿意并有缴费能力,可以自愿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回农村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分别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社保机构统一管理运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成明认为,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根本,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目前可以先在农民工输入和输出大省之间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试点;接着在泛珠区域的南方九省区内建立这种新机制,最后再推向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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