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是“拆违”,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最近发生在长沙市岳麓区的一起强拆纠纷,令不少市民满头雾水。政府一方称强拆是“依法拆违”,被拆迁户却称政府强拆是“非法拆迁”。近日,长沙市私营企业主陈和国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岳麓区政府非法拆迁。在陈和国的起诉状上,岳麓区政府及区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赫然在目,列为被告。
凌晨5时铁锤砸窗民房遭遇“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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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家具公司的员工在拆迁现场。本报资料照片 | 2007年4月12日凌晨5时,位于长沙市河西潇湘大道的湖南波士家具公司展示中心。正在酣梦之中的值班员工张友泉突然被一阵巨大的声响惊醒。一脸茫然的张友泉爬起床后看到几十个人正在用大铁锤猛砸展示中心大门和窗户,随后一些身穿制服的人冲进展示中心。 惊魂未定的张友泉还没来得及反应,几个人冲上前来将他牢牢摁住,夺去手机并将其押到早已停在路边的车上。此时的张友泉才发现,与自己一起值班的另外8名员工也被强行押上车,有的还是刚刚从被窝里拖出来,身上仅穿着一条短裤。据值班员工事后反映,当时他们随身携带的手机均被没收。4个小时后,波士公司展示中心被夷为平地,中心内价值200多万元的家具样品也被强行带走。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波士公司法律顾问周旋至今心有余悸。“天还没亮,区政府就组织几百人和上百台车对波士公司展示中心实施强拆,那种大场面我一辈子都没见过。” 周旋告诉记者,那天他得知信息后迅速赶到拆迁现场,在亮明身份后,周找到了当时在现场指挥的岳麓区一位领导,并要求政府说明强拆依据,但没有得到答案。随后,周旋准备打电话时,被一名工作人员强行抢走手机。周旋告诉记者,在强拆过程中,波士公司办公室主任姜小玲以及公司70多岁的老员工姜运国被打伤。 “我万万没有想到政府会搞这样的突然袭击。”波士公司法人代表陈和国说,之前岳麓区政府一直在与波士公司协商。就在强拆的前一天,岳麓区政府有关领导还给他打电话催促波士公司尽快签拆迁协议。 对于这起强拆事件,岳麓区政府坚称属于“依法拆违”。岳麓区常务副区长丁继荣和副区长张铁炎在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区政府曾多次与波士公司进行协商,但公司负责人却总是以以种种借口避而不见,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区政府只能依法强拆。 对于区里的说法,陈和国不以为然。他认为,如果区政府强拆光明正大,完全没有必要选择在凌晨时分搞“突然袭击”。他说,波士公司展示中心所在地段已被长沙市重点工程中南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征用,长沙市有关领导曾对岳麓区拆迁进程缓慢提出批评,“区政府突袭强拆是‘杀鸡给猴看’”。
是依法“拆违”还是违法拆迁?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波士公司与岳麓区政府争执的焦点在于展示中心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 波士公司声称展示中心两幢房产具有合法产权证,因此区政府应按拆迁标准予以补偿。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陈和国向记者出示了“长房权岳集字第101010023号”和“长房权岳集字101010024号”两本房产证,房产证上标明波士公司展示中心的合法面积共4460平方米。 据了解,早在1993年,波士公司的前身长沙时代钢木家具厂就从当时的郊区规划局取得了8.03亩用地红线,1994年又取得了1011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6年,时代钢木家具厂在郊区房产局办理了包括主楼和展示中心在内的三幢房产共计6000多平方米的产权证。2003年,由于公司更名,陈和国将两本房产证在岳麓区房产局办理了换证登记手续。 然而,到了2007年3月,波士公司突然接到岳麓区国土、规划、建设和城管执法大队联合下达一份“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决定书”,声称波士公司展示中心属“违法建设工程”并限期拆除。
岳麓区国土局局长李福成告诉记者,2001年,长沙市潇湘大道拆迁征用了波士公司红线范围内的3.5亩土地,当时共拆除了建筑面积9584.48平方米并全部按合法面积补偿,但“考虑到企业过渡需要,当时对部分房屋实施了暂缓拆迁”。所以,按照波士公司建设工程许可证上101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减去已补偿面积,波士公司现存建筑合法面积只有525.52平方米,其余的均应视为非法面积。 至于波士公司出具的房产证,国土部门的解释是,“由于当时拆迁不规范,补偿完毕后拆迁部门没有收回产权证并注销”。岳麓区房产局副局长徐建历也告诉记者,2003年波士公司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时,房产部门并不知道这两幢房产“已补偿过”,而潇湘大道拆迁指挥部也未及时通报房产部门注销产权,所以尽管波士公司拥有两本产权证,但却是用“欺骗手段”取得的。 陈和国告诉记者,虽然波士公司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只有10110平方米,但实际建筑面积有14000多平方米。2001年,因潇湘大道拆迁时长沙市征用了波士公司红线范围内3.5264亩土地,并拆除了包括租借场地在内的房屋共9584平方米。另外4.5036亩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并没有列入拆迁范围。 对于国土和房产部门的说法,陈和国哭笑不得。他告诉记者,2001年潇湘大道改建时,确实征用了波士公司红线范围内的3.5亩土地,并对这3.5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进行了补偿,但这不包括2005年中南大学新征的4.5亩多土地。 “2001年时,中南大学项目还根本没有征地,土地没有征用就先进行补偿,有这种可能吗?”陈和国说,“就算按区政府的说法,波士公司也还有500多平方米的合法建筑,但区政府却不问青红皂白当作违章建筑拆除,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听证诉求被拒维权遭遇“强权”
波士公司法律顾问周旋认为,波士公司与岳麓区政府在补偿和房屋产权上争议,本来完全可以通过仲裁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但岳麓区政府采取的方式却是“行政强权”压制,对波士公司提出听证、申辩和行政复议的诉求置之不理。 据周旋介绍,在2007年3月21日岳麓区国土局等四部门向波士公司下达“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决定书”后,波士公司立即向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提出陈述,申明展示中心具有合法的产权,并非“违法建筑”。 就在波士公司极力为产权问题做辩解时,3月22日,岳麓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注销波士公司展示中心的房产权证。随后,区房产局即向波士公司送达了关于注销权证的函告。 3月26日,波士公司再次向岳麓区国土局等部门递交申请书要求举行听证,认为四单位的行政行为“既没有查清事实真相,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但波士公司提出的听证要求遭到有关部门拒绝。岳麓区国土和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下达拆违通知和注销权证是本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而且岳麓区政府为此事也召开了专题会议,“事实清楚,没有听证的必要。” 周旋认为,即使波士公司展示中心确实属于“非法建筑”,岳麓区政府也应先注销房产权证,再下达拆违通知;岳麓区政府一再强调依法“拆违”,但却连最起码的法律程序都弄错了。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周旋说,也许对于岳麓区政府来说,一两幢房子的拆迁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对于业主而言,两幢房产却是辛苦一辈子的结果。区政府不仅草率地吊销权证,强拆民房,而且连当事人最起码的听证诉求都置之不理,这是典型的“强权”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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