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
弱就业能力者如何就业?合肥探索出合适路径
    2007-05-14    本报记者:宋斌 马姝瑞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安徽省合肥市逐渐摸索帮扶城市弱就业能力者的合适路径,全部“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实现了托底安置。

“他们是最需要工作和保障的群体”

  家住合肥市合浦北村社区的郭晓菲2002年9月从合肥皮革厂下岗失业。她左手残疾,爱人身体病弱也无法工作,全家只能靠微薄的“病退”工资和低保金艰难维持生活,还要负担上高中的孩子。曾经多次求职都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郭晓菲甚至产生过绝望心理:“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家里又这么困难,这日子简直没法儿过了!”
  合浦北村社区将郭家的困难反映到当时刚刚成立的铜陵路街道美景劳务服务公司。公司根据郭晓菲的技能特长,劳务服务公司将她安置到市内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这才使郭晓菲一家有了更稳定的收入,渐渐走出了“低保”生活。
  在合肥,像郭晓菲家这样的“零就业家庭”被定义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但无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家庭”。
  “这里很多都是有残疾,或是没有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他们就业能力弱,在人才市场、招聘会上的竞争力更差。”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卢磊介绍说,“然而他们往往上有老、下有小,负担着全家的生活担子,是最需要工作和保障的群体。”
  从2006年起,合肥市首次将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全年就业帮扶工作的一大重点,并提出了年内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为了摸清市内这些家庭的实际情况,各个社区逐门逐户登门访谈,做到走访率100%。通过访谈,对未就业群体进行排查,全面掌握他们的生活和就业状况。随后,市劳动局又组织各区、街道、社居委利用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零就业家庭”基础台账,将每一个家庭的致困原因、家庭成员就业能力、择业愿望等内容涵盖其中,全市需要帮扶的家庭、个人,需要什么样的帮扶一目了然。
  32岁的高春英和爱人丁勇都是合肥力达胶带厂的工人,1999年11月,他们夫妻双双从厂里失业。由于没有技术,两人找工作都很困难,而高春英还因为要照顾幼子,很长时间不便外出工作。直到2005年底,她被安排到泗州路社区做计生协理员,既有了工资和五项社会保险,又方便照顾家人。妻子工作定了,丈夫也闲不住了。丁勇于是“灵活就业”开起摩的,还能领到一定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家人的生活总算有了保障。

从“慈善性就业”到“市场化就业”

  根据合肥市劳动局对60万户居民家庭、160万人口的劳动保障信息排查,2006年合肥市有“零就业家庭”2801户,涉及援助对象4520人,全年共有3817名家庭成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实现就业的人中,有235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上工作。
  事实上,“公益性岗位”是合肥市早在2001年就开始的探索。其时,为了妥善、及时安置,这项政策仍带有一些“政府慈善色彩”,推行的是“党政机关拿岗位、政府出钱买岗位”“你用人、我买单”,如此“血本”总算换来了到2003年底4000多人有了工作。
  “但我们发现,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卢磊回忆说。最重要的是,公益性岗位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失业人员的就业要求。于是,探索妥善的市场化模式,以“市场化就业”取代“慈善性就业”成了大家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共识。
  新政策应运而生,全市34个街道开始成立一街一个劳务服务公司。发展之初,先将解决“4050”人员作为公司的主要任务。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10万元注册资本开始运作,担任法人代表的则是街道在编人员。这样做含有“防止资金外流的用意”,同时,以街道为单位,更有利于就业供需信息的对接。
  按照规定,街道劳务服务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安置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每吸纳一个失业人员,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公司1000元;对于公司“签约员工”中的“4050”人员,市政府负担最低月工资450元中的300元;公司负责收集用工和就业信息,开发劳务输出市场,做好劳务派遣,最终所有盈利都划入公司资产。
  同时,公司每吸纳一个员工,都要为其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并按时发放工资。这些员工一个月派不出去,公司就要从1000元的奖励金中拿出150元来补齐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为了更进一步督促公司积极开拓就业渠道、作为市场主体运行,合肥市还规定,每个公司吸纳的员工中,至少要有10%是自主吸纳,即不能享受任何政策的人员。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逼着他们去开发就业市场,决不能单纯‘养人’。”卢磊说,“如果纯粹为了‘养人’,还不如政府直接养好了,何必多次一举?”
  事实证明,街道劳务公司的运作是成功的。随着“4050”人员的全部托底安置,公司的服务对象扩展到“零就业家庭”上。合肥五里井社居委的王朝华在2003年和丈夫双双买断工龄下岗,丈夫一只眼残疾,她又没有任何技术,生活困难到“吃饭还经常回娘家去混”。街道劳务公司成立后,用最短的时间帮助王朝华联系到了一份保洁工作,每月为她发放450元的工资,起码的温饱问题解决了。现在,她的工资已经涨到了每月660元。

劳务公司就业安置潜力仍可深挖

  一边作为市场主体,一边又肩负着做好就业工作享受政府的直接政策扶持,街道劳务公司两年多来的“两栖身份”使他们逐渐成长为“多面手”。其中相当一部分运作很成功,除去保险支出、工资支出,每年还有几十万元的净盈利,用作业务拓展。
  与一般职业中介或招聘会不同的是,劳务公司提供的就业信息更准确、针对性更强。在推荐岗位之前,公司会测算该岗位的强度、要求、工资、风险,并主动争取更高的待遇。另一方面,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对本人进行评估,以便于工资晋级,同时还为员工办理保险,发放福利,种种措施使员工逐渐有了一种归属感。
  已经工作两年多的王朝华最近高兴地告诉记者,她丈夫在街道劳务服务公司的帮助下也找到了工作——将到一家外语学校值班,每月至少能拿到800元。而她本人则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电脑培训班考试,还拿到了初级证书。
  “现在我有工作经验,懂电脑,还会打字,公司再派我去别的岗位就更容易了,争取更高的工资也很有希望!”已经43岁的王朝华兴奋地说。
  从筹划设立街道劳务公司开始就负责此事的卢磊认为,由政府全盘代理城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不现实的,而我国目前的国情又决定了必须花大力气帮助城市弱就业能力群体实现就业。这种情况下,有着双重身份的劳务服务公司就成了首选。相比公益性岗位,它依托市场更有发展前景;相比招聘会,它指导就业更精准;相比完全市场化的职介或劳务公司,它更注重社会责任,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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