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野蛮公交”引市民强烈不满
    2007-05-14    本报记者:葛如江 马姝瑞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合肥市公交事故频发,安全行车形势十分严峻,已造成11人死亡、45人受伤,死亡人数超过去年的总和(去年死亡八人)。公交车司机开“野车”(违章)、“飞车”(快车)现象,已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不满。市民纷纷要求立即整治公交运营,严厉处罚肇事驾驶员,并要求严肃追究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及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
  “野蛮公交”现象已引起合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合肥市政府成立了综合整治小组,进驻公交公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治。

合肥公交车在行驶。本报记者 陈晔华 摄

车祸集中爆发 4月内轧死10人

  4月18日凌晨,166路公交车违章掉头致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被撞死;18日傍晚,另一辆901路公交车在进站时将一名女大学生撞死;19日,一名退休女教师命丧115路公交车下;4月26日晨,一名17岁高二女生在上学途中被公交车撞死,一连串的事故导致市民义愤。然而,就在合肥市政府的综合整治小组进驻公交公司之后不久,五一长假期间,公交车又轧死一人。
  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合肥市公交车被查违法行车5800余起,交警支队总结出公交车违章的“十大乱象”,包括强行进入堵塞路口、强行驶入慢车道、在路口随意变道、侵占小型车道和右转车道、随意出站及上下乘客、违规停车等。在已经定论的前九起致死事故中,公交车负全责的占六起。
  接连不断的公交车事故,引起社会强烈议论。合肥四十五中的许佩玲老师说,公交运送的是一个个生命,城市公交更是长期穿梭于市区人口密集区,安全、谨慎、对生命负责是公交车司机必须具有的素质。合肥市民黄秋云认为,连续发生的公交车撞死人事件让他都“怕了公交车了”,不仅坐在车上提心吊胆,过马路时遇到公交车更是避之惟恐不及。最令他和身边的同事、邻居们气愤的是,这么多惨案面前,公交集团竟没有一位负责人站出来向全体市民致歉,更没有任何人向死者志哀,慰问他们的家属!

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车祸背后更是“人祸”

  一场场接连爆发的车祸,致死人数超过去年总和实则有着必然性。据记者调查,工作强度过大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承受不了过大的工作压力,今年1月才30多岁的倪明林主动辞去了公交车司机的岗位。他告诉记者,驾驶员长期以来劳动强度过大,基本的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精神压力大。从进入冬令时起,公交各公司全部延长了下班时间,并且取消分班。他们上下午班轮流,没有休息天,上午班每天4、5点钟就要起床,工作到12点或1点下班;下午班最迟到9点40能跑完最后一班车进厂加油、交账。等忙完这一切后,公交车都已停开了,自己再想办法回家。第二天还要早起。长期下来驾驶员特别疲劳,有市民投诉说有驾驶员在等红灯时睡着。
  合肥市交警支队张宏警官介绍说,公交集团改制后,驾驶员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除劳动部门对是否符合用工条件进行监管外,并没有其他管理部门的直接监管,“一些素质低下的驾驶员被录用在所难免”。聘用制实施后,驾驶员的素质不断下滑,一边开车一边看报纸、两辆车相遇时隔着车窗聊几句天的现象极为普遍。合肥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潘龙科长说,已酿成的10起事故中,驾驶员年龄基本上集中在30至33岁之间,“驾驶技术都有待提高”。
  本应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交公司,却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这是导致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公交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奖惩措施全部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驾驶员的付出和回报比例严重失调。公司现有的5600余名驾驶员中,约2000多为外聘人员,他们一进入公司没有任何收入时,就要先交纳1.5万元的“押金”,数千万的“押金”给公司无偿使用。有的驾驶员来自农村,拿不出押金就借高利贷,经济压力沉重。而司机的月收入不过1400元左右。
  为降低成本,公交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一辆车从起始站到终点站时间被严格限定,限度又设定得不够合理,驾驶员到终点时大多只有几分钟休息时间。遇到路堵的话,到站时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许多驾驶员为早点进站赶在两趟出车间休息几分钟喝水、上厕所,不得不开“飞车”、抢信号。公交公司还规定司机每公里的用油量,节省一升油奖励驾驶员两元钱,超过了就扣钱,为此许多驾驶员都抢道、抢行、急刹车,甚至不惜严重违章挂“空挡”滑行。而总公司下设的几个子公司,也只顾抓营业收入,营业收入高驾驶员就能拿提成。这样的制度下,驾驶员只能你追我赶、“多拉快跑”,事故自然频发。

整治公交需各部门联动

  目前已被免职的合肥公交公司副总经理刘德承告诉记者,合肥市目前正进行大规模的道路建设、改造,一些道路的设计不合理也给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以前合肥市曾一度路况极差,“断头路”多。近两年间100多条路集中改建,本就有限的道路资源一时间又被压缩,60%的公交线路都要绕道、改道。路面拓宽了,车速快了,一些道路改造还挤占了慢车道或人行道,更容易引发事故。此外,建设部等部门要求公交站点要建成“港湾式”,保证公交车进出站不占用行车道,保障乘客上下车安全,但这一要求在合肥市城区大多数公交站点都无法做到。
  目前,合肥市公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被免去职务,合肥市政府还成立了综合整治小组,进驻公交公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治。合肥市交警支队也开始专项整治行动,对公交车的违章处罚一律按上限执行。然而,合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刚刚开始的整治面临着很多困难,公交公司内部管理层的观念是阻碍整治的重要原因。
  有市民认为,就在公交公司的一些领导受到政纪处理之后不久,公交车依然发生轧死人的事故。看来,对公交公司领导的处罚还不够引起他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因此,一些市民提出,应当追究公交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处以重典,方能让这些人警醒。
  从去年至今,南宁、重庆、成都等地相继出现公交车重大安全事故,去年重庆的公交车出现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重大事故;今年4月,成都公交接连发生两起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公交车行车安全已不是某一个城市的个别现象,成了大家十分关心的社会问题。 
  市民们建议,首先要追究公交车的管理者责任,公交车的事故根源是公司的制度设置不合理,而制度源自管理者。当前,在“公交优先”的指导思想下,一些管理者养尊处优、老大思想严重,并由此造成驾驶员的横行霸道思想;其次,要杜绝疲劳驾驶,驾驶员班次编排应改三班倒,保证驾驶员合理的劳动休息时间,甚至推行强制锻炼措施。要提高驾驶员待遇。目前合肥公交司机1400元的工资,在各个行业中,与工作的强度和辛苦程度比,工资待遇算是较低的。同时,不仅公交公司要被问责,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做出深刻检查。已经开始的整治宜吸收企业管理专家和学者参与,提升规划建设项目尤其是道路建设项目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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