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冰岛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0-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9日与冰岛中央银行行长古德芒德松在雷克雅未克签署了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央行称,协议的签署旨在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央行先后与韩国央行、香港金管局、马来西亚央行、白俄罗斯央行、印度尼西亚央行、阿根廷央行、冰岛央行签署了总计6535亿元人民币的七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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