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显示,我国基金公司员工平均离职比例由2008年的8.6%升至2009年的9.97%。协会建议,各公司应注重人才成长和人力资源开发,搭建员工成就事业的发展平台,加强员工激励约束,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以应对激烈竞争、保证公司发展。 离职率继续上升 我国基金公司中,有12家公司未提供离职人员情况,其余45家公司员工平均离职比例约为9.97%,其中24家内资公司员工平均离职比例约为9.81%,21家合资公司员工平均离职比例约为10.14%,内资公司的员工平均离职比例略低于合资公司。 由于各公司之间人员的流动以及私募投资机构日益强烈的冲击,基金管理公司员工离职比例始终保持在一定的水平,这要求各公司注重人才成长和人力资源开发,搭建员工成就事业的发展平台,加强员工激励约束,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多举措“留人” 关于留住优秀人才的措施,反馈问卷的57家基金公司中,57家全部选择了“按时、足额发放薪酬收入”;39家选择了“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占比达到68.42%;53家选择了“建立、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占92.98%;52家选择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占91.23%。 除了薪水“留人”,基金公司还用发展“留人”。大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均明确体现出了对员工培训的重视程度,包括建立健全员工在职教育制度和培训体系,对培训工作中部门职责、申请流程、具体实施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规范。 此外,基金公司通过建立工会或类似的民主管理和争议处理机构、平等对待员工等其他方式“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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