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有望参与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
    2010-03-29    作者:卢晓平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保监会与科技部26日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称,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保险机构要建立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通知指出,根据科技领域需求和保险资金特点,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以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的方式方法,并推动相关工作。
  科技保险是科技部与保监会于2006年末联合推出的一项以保险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活动。由于该项保险具有一定的政策性,所以最初选取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商业性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试点承办相关的保险业务,选取地方财政予以支持的城市作为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试点。此后人保财险加入试点。
  据了解,科技保险通过不同专业的保险公司承办,用财产保险产品、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信用保险系列产品多方位、全过程地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方面的风险,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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