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呼声日久,今年两会尤甚。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用远超以往的篇幅阐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性,明确指出中国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也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联系到此前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严肃话语,可以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即将进入碰硬攻坚期。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层及有关专家已有大量论述,这里不再赘言。笔者想强调的是,如果说当初的改革思路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那么,现在是到了实现这一“转化”的时候了。 怎么“转化”?温总理在报告中已提出三点主张,为收入分配改革指明了路径。 一是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民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二是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到利益格局重构,涉及财税体制、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将是一个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的艰难历程。 那么,应率先从哪里突破? 在笔者看来,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改革应协调齐下,尤其是在二次分配上政府应有更大作为,个税调整等相关财税手段可以先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从事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专业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日前就此指出,初次分配格局的调整属于战略问题,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三次分配要见效也需要相当的时日,因此,再分配环节的改革应当成为突破收入分配困局的优先选择,而从财政体制与公共资源支出结构改革入手,从增量改革转变到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时推进,尽管将面临重重阻力,却可能是兼具战术与战略措施的必须举措。 目前,中国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仅为12%左右,而当今世界上福利国家的投入比重是50%左右,新兴工业化国家也在1/3以上。因此,我们应当加快财政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及整个民生方面的投入力度,以及改革完善现有与个人所得相关的税制。 笔者注意到,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董明珠,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等代表委员,不约而同提出了“将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的建议。 九三学社中央也建议,加大税收“提低、控高”的调节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超额累进税率和层级。同时,提高消费征税税率并扩大征税范围等。 宗庆后代表还提出了“给低收入群体发放1万亿消费券”的建议。 综合各方信息研判,笔者预计,个税调整很可能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率先突破的一个点,至少在个税税率方面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 一个值得关注的最新动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3月7日已对此做出回应,“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 至于“给低收入群体发放1万亿消费券”、“提高消费征税税率并扩大征税范围”的建议,这与《证券日报》此前在《关于“给每人发1000元”的深度思考》和《我们应该如何勾画中国的小康生活》等文章中阐述的观点取向一致。尽管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同样值得有关方面认真研究。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期待温总理报告所言抓紧制定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早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