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产逐步成为中国重要资金来源和融资手段。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计算,1999年以来,中国土地出让总收入已达6.9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多数为2004年土地出让实行“招拍挂”以来所获得。国土资源部表示,要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健全土地价格体系。 国土资源部3日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999—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累计5.3万亿元人民币。而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总收入为1.59万亿元人民币。 20世纪80年代末之后,土地市场在全国主要城市逐步建立。1992至2003年,全国累计收到1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土地出让金。2004年中国土地出让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性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由于“招、拍、挂”的核心是“价高者得”,全国土地收入猛增。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达7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超过1.2亿元人民币;2008年土地出让收入9600多亿元人民币。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手段,建立市场激励机制。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健全土地价格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土地需求和供给的双向调节及其投向。 同时,要发挥土地税费的调控功能,积极探索土地储备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加快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程度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使考核评价机制成为调控的重要手段。 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有284万亩,抵押贷款总额达2.1万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