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监管条例最快明年出台
    2009-11-13    作者:卫容之 刘菁    来源:国际金融报
    “内地私人银行业尚在起步阶段,针对私人银行业的监管空白,相应的监管条例或在明后年推出。”上海银监局副局长张光平昨日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速。去年3月,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获得银监会的首张私人银行牌照,标志着国内私人银行业的正式启动。农行私人银行项目今年2月正式启动,设在上海的私人银行总部和12家分部计划于明年5月前开张。浦发银行也在积极筹建其私人银行业务。此外,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汇丰银行都在上海开展了私人银行业务。其他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今年来也纷纷设立总行部门或者内设部门,积极准备或已经开始私人银行业务。
  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很可能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重要的私人银行聚集地。未来私人银行在上海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他说,此次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文件中特别提到了私人银行的规划内容。因此,配套的监管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过快,也使得其自身陷入“瓶颈”。上海金融学会理事兼金融市场研究部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奚君羊认为,此次上海银监会及时推出监管措施的主要原因正在于此。奚君羊告诉记者,有的中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并不能实现其所承诺的预期收益,甚至出现零收益;而外资银行向高端客户推销衍生品交易使有的客户承担了重大损失,以至于银行与客户间的法律纠纷不断。此外,私人银行业务品种急剧增加,各种产品虽然花样百出,但许多产品并不在银监会所允许办理的产品范畴之内,如果再不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监管,私人银行业务将会陷入无序竞争的状态,引起市场的混乱。而客户的正当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副主任顾铭德也指出,私人银行业务必须在起步阶段高度重视内在风险。不仅要提供短期,还要提供中长期产品,同时要密切注意交易对手的风险。
  奚君羊呼吁,监管部门一定要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规范市场,尽快制定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考察私人银行业务的从业经验,对经营的产品作出认定和限定,对进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从业经验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对内部控制、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办理私人银行业务时,要向客户提示风险,避免业务员为追求业务量而向客户隐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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