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从今年起,由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以此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我国企业在国外常常遭遇知识产权诉讼、展会撤展、被高额索取专利费、海关扣押、被提起“337条款”调查等问题。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因为:一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较低,国外专利拥有量少、缺乏核心技术,不懂得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对自身加以有效保护;二是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费用较高,一些有技术而缺少资金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申请国外专利望而却步。
按照财政部9月印发的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资助对象为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国内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等。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有重大创新的项目除外。
早在2006年,北京老字号企业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公司恶意抢注商标一案就开启了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之路。今年4月底,该案终以“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而圆满画上了句号。紧接着今年5月20日,同样遭遇商标恶意抢注的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向慕尼黑法院提出诉讼,再次将德国欧凯公司告上法庭。
昨日,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公关部主任胡远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他认为,国内企业向外发展是大势所趋,而保护知识产权是必修的一课。如今,有国家在政策、资金层面提供援助,由中央财政资助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这一办法出台得相当好、很及时。我们希望真正起到协助企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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