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被视作“洪水猛兽”、“只能做、不能说”的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其重要性于近期首次获得官方的重视与认可,而突破点正是在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的中小企业。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特别强调了民间资本对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作用。 《意见》要求,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的办法;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信社、城商行的改制以及城商行的增资扩股;并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央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对CBN表示,我国金融领域仍在事实上存在高度的垄断,民间资本难以进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业的效率与活力,特别是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这一次将民间资本写入中央文件,特别有助于缓解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而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遭遇的难题。此次《意见》中规定,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乡镇私人银行。而乡镇私人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最直接金融机构。 对于民间资本而言,这一政策的出台则意味着扫清了进军金融领域的政策障碍。 在民间资本发达的温州,当地民间流动资本6500亿~7500亿元,另有1.2万亿元投入在固定资产上。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CBN,进军金融业是温州充裕的民间资本四大热点投资领域之一。 他指出,温州民间资本投资金融的兴趣是全方位的。一方面热衷参与城商行改制,比如温州银行的改制与增资扩股均有当地民间资本的加入,同时温州民间资本也在积极寻找外地城商行的改制机遇。另一方面积极筹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公司等。此外,民间资本对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也表现出浓厚兴趣。而温州大量的民间借贷机构、地下钱庄何时可以走向合法化,更为广大温州人关注。 然而,“虽然此前相关部门已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并没有明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甚至在政策方面尚有制约。”周德文说。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政策上,这一要求再次延续。依据《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满足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包括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 “这样的政策意味着,国家控股的银行仍要在村镇银行中起主导作用。”周德文认为,此次公布的《意见》明确了鼓励态度,是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的一个突破。 但焦瑾璞也指出,目前《意见》仍是一部原则性的、指导性的文件,接下来还要看各主管部门如何进一步政策衔接与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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