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今年推出了煤炭改革新举措,到2010年底,数千“小煤窑”将被兼并,数千名山西“煤老板”也从台前隐退到台后,这一现象被称为该省煤炭历史上最大的“经济事变”。
“小煤窑”隐退能否缓解煤矿安全事故的频发?煤炭企业兼并能否缓解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能否遏制“官煤勾结”带来的严重后果?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老板变身:是不是国有吞并民营?
“小煤窑”因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安全、不符合产业政策甚至违规开采等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各界口诛笔伐的对象。山西省一位领导曾总结了小煤窑的四宗罪: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草菅人命、腐蚀干部。此次进行的煤炭资源重组,针对的就是小煤窑。
兼并重组之后,山西煤炭产业结构将发生历史性变化,企业主体从此前的2200家缩减为130家,煤矿在原有2600多座的基础上压减60%多,只保留1000座矿,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由过去产量占全省煤炭总量一半左右、矿井数量只占小部分,转而成为绝对主导地位;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年产300万吨,单井产能不低于90万吨;煤炭生产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煤矿高管逐步实现职业化和专业化,全员培训后上岗。
由于此次兼并主体企业是同煤集团等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于是有人担心,会不会是国有企业吞并了民营企业?
山西省左云县水磨湾矿原矿长高华告诉记者,他的年产30万吨的小矿并入了国有企业——山西省煤运集团。在兼并重组后新成立的公司中,双方商定山西煤运和水磨湾矿股份比例为6比4。和水磨湾矿一样,60%左右小煤窑选择的是与省内、中央大型煤炭企业签订兼并重组协议。
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少数“煤老板”选择转让产权,进行转产转型,退出煤炭行业;多数则选择成为兼并后新企业的股东,退隐后台,不直接干预煤矿生产经营。“咱还是煤矿新主体的股东,但不再直接经营了,而是交给专业的管理团队。”高华说。一部分做大做强的民营煤炭企业也参与了兼并小煤矿。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廷亮说:“原来我公司21个小矿加起来才有120万吨的产能,现在整合成5个煤矿,产能达到620万吨!”
过去人们诟病国有企业的“僵化体制”是否会带给新的企业?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说:“大多数新企业是股权多元化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构建有别于过去国有企业的新的体制机制。”
新成立的企业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经营管理。小煤矿管理随意、安监漏洞百出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这不是简单的国企吞并民企或者“大鱼吃小鱼”,而是以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传统煤炭企业。
煤炭大集团主推的煤、焦、冶、电、化、建材等循环经济园区将相继建成。山西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展望说:“在神华、同煤等大集团看到的‘矿区像宾馆,矿工像白领’不再遥远。”
企业兼并:能否换得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问题是山西社会发展之痛。由于襄汾溃坝事件,省长被问责,轰动世界。然而除了生产安全问题,该省还面临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问题。煤矿事故对山西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因此有人说,山西的煤是“带血的煤”、山西的发展是“带血的GDP”。
山西“小煤窑”数量长期保持在五六千座以上,目前年产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仍占矿井总数的80%以上,综合机械化采煤的仅占煤矿总数的12%。据不完全统计,大约90%的煤矿事故都发生在地方小煤矿。
企业兼并,能否换得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监局局长杜建荣分析说,首先是提高企业门槛和准入,通过提高生产力水平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此轮企业兼并,煤矿全面采用机械化综采,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将减少74%。
这个数字从何而来?杜建荣说,煤矿数量从2600座减少到1000座,按简单数学概率算,事故发生率将比现在降低60%;实行标准化作业后,井下危险岗位和从业人员将大幅减少;此次兼并重组后的煤矿有望消除短期行为带来的超能力生产等安全隐患。同时,资源枯竭或储量较少、资源赋存条件差达不到机械化综采要求的煤矿,将在这次整合中予以关闭,资源予以封存。
山西省发改委主任李宝卿说,全省将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矿井采区平均回采率达到80%。这意味着煤炭资源服务年限可延长一倍还多,过去能采100年的煤炭资源,现在可以延长到200年。
行业整合:能不能阻止“官煤勾结”?
矿难多发,不仅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有关,还与“煤老板”同官员之间的利益交换有关。
解剖一起典型的“官煤勾结”案例即可说明这一问题,如临汾市副市长苗元礼受贿案。
经查,临汾发生数次矿难的“煤老板”,均有向苗元礼行贿的记录。其中,2007年包括遇难多达100余人的洪洞“12·5”矿难,事后被查明,以苗元礼为首的临汾三级煤官,均在接受贿赂后,监管放松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12·5”矿难的背后,是一个“官煤勾结”的完整利益链条,市县乡三级煤官均有“煤老板”王东海的行贿记录。2004年煤炭资源整合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史锡亮将参加整合的瑞之源煤矿列为单独保留矿井,又在该矿上缴资源价款时,给该矿提供便利,使其缓缴资源价款1000余万元,史锡亮先后收受“煤老板”人民币4万元。副市长苗元礼在2004年下半年批准该矿缓缴煤炭资源价款,并两次收受王东海人民币5万元。
山西省纪检委有关人士分析说,过去的“官煤勾结”,是小煤矿证照不全、安全生产不达标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煤老板”为了逃避监管牟取暴利,总想寻求权力“保护伞”。如今“小煤窑”不存在了,行业的门槛儿提高了,不是有钱就能开煤矿了,过去“官煤勾结”的链条断了。但是,“煤老板”退出经营不等于腐败就会消失,资源领域的权力寻租行为在“审批经济”的条件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腐败的斗争和制度建设仍然是长期的。
同时,消灭矿难也不是一时之功,“硬件和制度固然很重要,但劳动者素质提高、现场管理的精细化十分关键,这些仍然是煤炭安全的严峻挑战。”太原理工大学采煤专业一位教授说。
几年前,国家发改委就要求,到2010年全国只保留1万处小煤矿。山西终结“小煤矿”体制,意味着我国在过去几十年中靠“有水快流、分散办矿”的粗放式办矿体制在山西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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