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今年拉动消费
    2009-08-14    吴婷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13日指出,汽车、家电的以旧换新与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一起构成了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的政策体系,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地发挥财政倍数效益,扩大消费需求。
  “专家预测,以旧换新09年可带动汽车消费100万辆以上、家电500万台,拉动消费需求1250亿元以上。”曾晓安表示。
  针对今年5月份出台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曾晓安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的在线访谈中发表上述观点,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部委官员参加访谈。

  有效扩大消费需求

  曾晓安表示,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出口冲击较大,经济要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必须扩大内需,尤其要拉动消费。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一起构成了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的政策体系,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有效地发挥财政倍数效益,扩大消费需求。
  “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可以说一举数得。”曾晓安指出。
  从消费者角度,旧汽车、家电可以卖出,新汽车、家电产品能节约节电,增收节支,而且提高消费的档次。从企业角度,可以有效弥补由于出口下滑的市场份额。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表示,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对于消费有极大促进作用,事实上西方一些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面对金融危机也纷纷采取了以旧换新的政策。上个月美国实施汽车以旧换新,7月份实现汽车销售99万辆,达年内最高点。德国实施该政策后,上半年消费汽车220多万辆。
  “每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家电报废将近9000万台,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可以大大促进消费,也可以促进我们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表示。 

  财政支持资金下达近半

  针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承担资金下达任务如何分配的问题,曾晓安表示,中央财政2009年安排了70亿元资金,用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其中汽车以旧换新5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20亿元。
  地方政府如果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地方承担20%部分,共5亿元。
  “也就是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至少在75亿元以上。如果把地方提高黄标车补贴标准算进来,资金规模会更大。”曾晓安表示。
  曾晓安表示,中央财政安排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对地方实行包干,已根据各地黄标车保有量等因素预拨了2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已根据地方废旧家电存量、拆解能力等因素预拨了15亿元。两项合计,中央财政已预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5亿元,占到预算安排资金的一半。

  重点防止旧汽车、家电流入社会

  常晓村表示,防止“以旧换新”的报废车辆和旧家电再次流入社会,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
  常晓村指出,如果一辆汽车报废,领了补贴,又重新到市场,以旧换新的目的没达到,财政的资金也白拿走,新车也卖不出去了,也不能引导消费,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这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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