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7日讯
记者李霞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2.7亿元,其中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2.7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09%,2009年6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22日发行结束,6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定。 此外,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6月18日、12月18日(节假日顺延),2019年6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