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天刊登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颁布的行政命令,确定7月26日为第三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日。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于今日下午举行会议,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6月12日至23日。同时决定,5月25日起,有意参选行政长官选举的人士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行政长官选举协调中心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并于上述候选人提名期内交回。 除公布选举日期外,何厚铧还在当天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颁布批示,规定参加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的每一名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开支限额为894万澳门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