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美共同基金业税收降53%
    2009-04-20    本报记者:杨源    来源:国际金融报
  汤森路透数据显示,应纳税共同基金投资者在2008年支付的税款较2007年下降了53%,但仍然缴纳了约158亿美元税收。
  “税赋是应纳税共同基金投资者在关注基金业绩时的一个利空因素。”汤森路透的基金研究员表示。
  缴税之后,相当于过去10年间,应纳税共同基金投资者平均每年必须返还1.13个百分点(股权基金)到2.13个百分点(固定收益基金)的基金收益。
  但基金仍然在努力创造着回报。如2008年短期资本收益分配和长期资本收益分配中,应税固定收益基金分别有了182%和296%的增长,收入红利分配较2007年小幅下降了2%。
  专家对税收给投资者回报产生的影响一直予以关注。他们正在探讨在未来几年内,股票基金投资者免税的可能性。
  中国的基金投资者不需要面临“雪上加霜”的命运。有关法律规定,基金持有人以个人名义购买基金目前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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