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八市住房公积金可异地互贷
    2009-04-07    记者:罗艾桦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4月6日电 “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签字仪式”日前在广州举行。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珠三角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今后可互贷。即在广州缴存公积金,能在其余7个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表示:异地贷款手续不麻烦,只要多加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便可。考虑到需制定缴存证明和理顺一些关系,原则上5月1日开始实施。专家称, 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加快珠三角一体化的进程,若效果明显,还可望在广东全省统一推行。
  相关稿件
· 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1896元 2009-04-07
· 住房公积金改革迟缓拖累民生 2009-04-01
· 住房公积金应开设家庭账户 2009-03-26
· 公积金支持经适房建设绕不开几个疑问 2009-03-25